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税费等方面提供优惠。
到农村基层工作
享受社保补贴
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者,除薪酬或生活补贴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招录加分及升学等政策,优秀大学生士兵可直接提拔为干部。
参加“三支一扶”(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每年另发400元交通补贴;所在地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发给本人(本报3月11日曾报道)。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湖北省、市两级公务员,适当增加笔试分数,进入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免费托管其户档关系。
到企业就职
取消落户限制
湖北省教育厅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招用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省内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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