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创业培训
可享培训补贴
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创业培训3个月以上者,凭职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按每人1200元给予创业补贴。
在湖北省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20万元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有限公司,首期出资达1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3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下的,首期出资达到2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10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
参与重大项目
补贴社会保险费
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社保补贴,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的,工龄和社保缴费年限按有关规定合并计算。
政府创业基地
免收3年租金
对在湖北省各级政府统一建立的创业基地内自主创业者,自2009年起免收3年的租金。
从事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