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离校前就业服务。4至6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服务,指导各地通过举办演讲会、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开展现场宣讲和招聘活动;组织职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或利用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手段,为毕业生提供人才测评、职业指导;关心和帮助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帮扶,落实求职补贴政策。力争把政策公告张贴到每一所普通高校,政策解读手册发放到每一个毕业班;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5月中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全国将组织民营企业提供80万个岗位信息,促进30万名毕业生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搭建民营企业与毕业生间的供需平台。
组织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6月20至26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利用全国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立体化平台、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中国劳动力市场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以及地方相关网站开展网络招聘,分行业、分专业收集、整理、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计划组织5万个用人单位提供50万个就业岗位。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资委、工业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团中央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计划2009年至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将组织30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知要求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通过努力,提高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
为做好实施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抓紧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指导各地尽快启动就业见习工作,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引导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参加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经费。
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双证书"制度。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强化学生毕业前顶岗实习,提高就业能力;实施"双证书"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高职院校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毕业生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基础条件,帮助、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专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5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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