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更强有力的就业援助!这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中,透露的精神。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贫困毕业生就业方面,享受五项援助和一项免费政策。
谁能受益?
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省内高校吉林籍,和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返回吉林省,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如何认定?
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自愿原则,持本人毕业证,到其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属于零就业家庭的,核对其家庭原始认定资料;属于城镇低保家庭的,核对其家庭低保证件;属于农村低保家庭的,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残疾人家庭的,提供其家庭主要人员残疾人证。
经认定属实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实名制登记,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上面注明“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凭证享受扶持政策。
一项免费政策
这一项免费政策为:免费求职政策。
具体是指,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发布求职信息、政策咨询、参加各类招聘等活动中,应聘、报名、保管档案等环节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任何费用。
五项援助
(一)就业服务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优先为他们推荐就业。
(二)创业服务援助。优先提供创业培训;优先提供创业项目;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优先进入创业园区。
(三)就业培训援助。未就业的贫困毕业生,有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可向原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其参加Cye.com.cn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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