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昨出台创业小额贷款办法 申请者免抵押免利息
昨日,记者从三水区新出台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中获悉,毕业后登记失业的大学生和农民首次纳入创业贷款范畴,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申请人免抵押。
就业中心当第一担保人
三水区劳动和社保局副局长邓伟娴透露,按银行规定,小额贷款申请人的担保人须符合事业单位编制等条件,如老师、公务员等,否则不放贷。根据本次出台的《办法》,三水区就业中心将担当创业小额贷款第一担保人,贷款因此容易得多。为此,三水区政府将设立额度为27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贷款人按时还款免利息
邓伟娴透露,贷款将由中国邮政储蓄佛山三水支行统一放贷,并采用免抵押,即信用抵押的方式,银行会审核贷款人的信用、收入等指标再作审批。
邓伟娴解释,利率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外公布的利率执行,还款期限有两种,一是分12个月等额分期归还;二是先有3个月免还宽限期,贷款额分9个月等额归还。如果贷款人每月足额向银行还款,政府就对他的贷款实行免利息。但如果不按约定还款,利息就由贷款人自己负责,政府不贴息。
逾期未还款向法院起诉
《办法》规定,当贷款产生逾期未还时,经办银行应全力进行催收,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必须协助催收。经催收仍未还款的,由经办银行向区法院起诉。当产生确实不可回收贷款时,协调小组按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核销该笔贷款,由担保基金与经办银行各负担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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