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全力专著于自己的事业。人有时不成功,并不是能力问题,而是自己的潜力没有发挥出来,作为单纯的打工者,并不能尽全力做事,而且往往看重眼前的个人利益。挣快钱走人是打工者的普遍想法。销售人员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企业的利益与打工者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作为创业型打工者,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则无论短期与长期利益则完全一致。唯一不一致的地方,则是与投资方(老板)的观验与方法差异了。 4. 平台比自己独自创业高。创业型打工挣的钱未必比自己创业多,但平台则往往较之自己创业高很多。道理很容易理解,自己创业是从零开始,资金也是自己解决,所以项目的规模相对而言会小(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而创业型打工,往往不是从零开始,即使从零开始,投资方的规模与资金实力相对自己而言也是巨无霸。实际上,如果职业经理人自己创业,创业初期往往是很辛苦的,创业者往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工商税务、安全卫生、人事财务等针头线脑的事都要事必躬亲。原来不愿意接触的人和事都要亲自打理。而创业型打工,平台较高,接触与处理的人和事层次往往较高。往往虚荣心能得到满足。(虚荣心是一个很虚的东西,但对人来说,有时又是很“实”的)
三、创业型打工须何种条件? 有了“创业型打工”的环境,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创业型打工呢”,回答是否定的。抛开那些有条件自主创业的营销人来说,至少,选择创业型打工,尚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身能力。俗语讲,打铁要自身硬。老板或投资方选择你,归根到底还是看重你的个人能力与你所掌握的资源。否则老板只会单纯的选择一个打工仔而己。又何必与你进行利润分红或稀释自己的股份与你合作呢。因此,要选择创业型打工,你必须是成为某个项目的专家。最好还要有方便某个项目操作的资源,如渠道资源或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资源等。 2、自身原有的职位。原来是一个企业或大企业的营销总监或总经理,被其他企业选择“创业型打工”的可能性远大于其他普通职位。因为,作为一个大企业的营销操盘手,必然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同时,管理平台较高,能够动用的渠道等资源往往较为丰富。反之小企业的经理人或一般企业的普通职业人,不仅不为人所知,而且所拥有的资源也远不如大企业。你如果是姜太公钓鱼,上钩者必然多也。如果是普通的隐士,老死一生也许没人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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