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们的榜样作用却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许许多多的人,特别是限制着那些生活于他们周边的几代人的行为,让这种对目标追求的执着成为教育后代人不断努力的力量,也让后代人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会严格的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让后代人为了维护老一代曾有的荣誉而不敢跨越雷池一步。
1996年在香港上市公告中就披露了我的年薪超过700万人民币,党的纪委书记尉健行就为此专门的批示。1999年我辞去上市公司总经理时,媒体再次热炒年薪700万的问题,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又为此做过批示。一系列的审查与关注并不是因为这个年薪有问题,而是因为干部的管理与影响,打破了现行体制的沉静。依领导的指示,正常年薪之外的部分就只能以我个人名义存在账上。
华远在境内二次上市之后,按照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条件,我的年薪再次公告为700多万元,不计算股东激励的部分,成为了上市地产公司中工薪收入最高的,也多次被媒体当成新闻来热炒,甚至是上了央视的新闻,做了不花钱的广告。上市公司依法的发放工资与奖励是对我Cye.com.cn工作成绩的一种认可,本不应引起争议,但却成了一种新闻。而上市公司关于我按国资委的规定只领取了不到10%的实际工资的公告却没有任何媒体愿意提及,央视也是视而不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恶炒了。
我已多次在博客中说明了我的实际工资是按国资委的规定领取的,上市公司公告的未领取工资中也有明确的表示。但社会的舆论似乎并不买账,于是我不得不忍受无数不公平的辱骂,即使我全部领取了些工资(如果没有国资委的规定)也是合理合法合规的,又何况我实际的工资并非如此呢。
大量的个人持股和私企管理者也许并不需要领取高额的工资,因为他们可以公款消费、可以从股权中收益(华远也有少量上市公司中的管理者持股),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的管理者却不能这样去做,要严格的遵守国资委的管理规定。当我的下属们都能拿到比我更多(或多几倍)的年薪时,(部门经理或一些高级职员的工资都比我多)我会为此而感到骄傲。虽心有不甘但绝不会为此而放弃努力,更不会将抱怨转化成不满。个人的利益牺牲换取更多人的幸福,正是我们的追求,正是老一辈用榜样给我们立下的规矩。
如果仅仅为了个人的小日子生活,我虽不够富裕和奢侈,却早可以辞职不干了,比不上那些富豪大款却比一般人收入要高些。重要的却是我所领导和管理的国企为国家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包括承担国企特定的社会公共职能的贡献。如毫无企业投资收益的公共事业投入等。我虽然只是一个领取规定工资的打工者,虽然因国资委体制的管理受到了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不同的限制,但却丝毫不影响我对党的忠诚,也绝不会为少交每年几十万的党费而退党,更不会拒绝为救灾而交纳高额的特殊党费,也因此每年被各级评为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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