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也乐意
双方开始了你来我往的表演,媒体频繁地收到双方你来我往的声明,以至于都懒得发他们的新闻。
但无疑,双方都很享受这个过程,因为可以增加曝光率。一旦闹到了这个份上,已经无所谓输赢,双方成了互相利用。唯一郁闷的是尼尔森,以前大家认为中国的第三方调研机构不可靠,这次证明洋公司也好不到哪儿去,到了中国都得跟着国情走。
在口头官司之外,最终,酷6决定起诉优酷,走到了法律层面。
然而,即便到了法律层面,对于双方来讲,不管怎么宣判,都不会是输家。在IT圈内,视频网站无疑是经历风浪最多的网站,每年都会面临大大小小的诉讼,时间长了,大家也都把诉讼当成了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官司免不了,但每次官司都不会致命。
以版权官司为例,优酷作为业内的老大是吃版权官司最多的公司,按照目前的价码,每部影视作品如果认定被盗版,赔偿额大约是几万元,而诉讼成本却很高,时间拖得很长。
结果,打得官司多了,以至于每当出现一次新的诉讼,甚至官司还没开打,律师们已经可以计算出需要赔多少钱了。额度不大,依靠正版维权生存的视频公司至今仍然艰难。
如果说优酷对于版权官司仍有所忌惮的话,其他的官司更不能伤其皮毛了,这次的官司自然也不例外。
以这次的官司为例,优酷并不惧怕当被告,因为它已经成功地把酷6夸大的流量暴露给了公众,仅仅这一点,即便闹到打官司的份上,但这次公关战争虽然不是它的最优选择,也不失为次优选择了。但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往往没有最优解,只有次优解。
而酷6的成功在于,他抓住了优酷不正当竞争的把柄,即把新闻稿发给酷6的客户。在法理上,优酷的确有不正当竞争之嫌。
另外,酷6通过上市、世界杯以及一份份的声明,成功地把自己置于媒体的焦点,受到关注本身就是互联网公司的目的之一。
因此,此次诉讼的结果没有出来,就可以肯定,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至于那一份份措辞激昂的新闻稿,大部分是做出的姿态。那一条条新闻报道,大部分来自于双方公关们向新闻机构发出的新闻稿。新闻性已经挖掘殆尽,媒体之所以还发新闻稿,一是因为有钱,二是因为任务量的逼迫。
另外,双方的争执即便没有合谋的成分,也有相互提携的色彩:在媒体关注它们的争执时,行业的老二土豆网已经逐渐边缘化了,由于土豆网的领导层沉默寡言,不善于制造新闻,大家由于有了这边的热闹,自然不大管土豆的死活了,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乐于看到的。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