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单靠专利制度是不够的,甚至可能弄巧成拙。本文作者曾长期主理明基集团和首信集团法务部门工作,并担任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在借鉴了明基、西门子、中国国航[14.81 -3.27%]、首信、佳世达等企业的实际做法之后,作者提出了一套独特而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保护法。
很多企业都开始重视通过申请专利来保证和获取商业利益,这是难得的进步,但他们也许并不知道,专利只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方式。可口可乐1886年首度进入市场,其后长盛不衰。配方作为可口可乐的核心机密,一直是全球饮料行业争相打探的信息。它的高明之处就是对其配方不申请专利,而使用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这样,就不会担心申请专利时公开,更不会担心因为专利过期而成为行业公知的秘密。
一家企业可能没有专利但不可能没有商业秘密。
成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整套完整的体系,不同类型的商业秘密通过不同的方式保护,他们不像小企业那样只把希望寄托在专利保护上。
保护方式管理
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可以利用多种“武器”进行保护,比如商业标志可以申请商标、生产线的改进可以申请专利、原料的供应可以申请原产地保护、图纸设计可以申请著作权。而商业模式、客户信息、产权交易、经营创意这些秘密仿佛缺乏适合的法律保护武器。
更让身处过度竞争行业的中小企业困惑的是,一些依靠经验或传承获得的产品配方、制作工艺、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尽管科技含量不高,却能取得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成为与同行竞争的“看家法宝”。但有时候,这些技术信息又简单得如捅窗户纸一样,一旦被同行知晓极易模仿和改进利用。如果申请专利,因为达不到一定的显著性和创新性就会被驳回;即使申请成功,技术信息会被公开,理论上可以保护,但因为行业混乱和应用广泛,很难收集证据进行维权。
上述两类知识产权以商业秘密形式进行保护,是最恰当的。尽管商业秘密无需认定、不用公示,也不具有排他性,但受到侵犯后,只要证据充分,同样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如果一项知识产权的专业难度很大,技术上难于通过反向工程进行解析或破解,技术生命周期又较短,则适合以商业秘密形式进行保护。但如果秘密的商业前景广阔,技术生命周期较长,新颖性又能达到一定的要求,技术上又容易通过反向工程进行解析或破解,则通过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组合进行保护,比较合适。
员工管理
商业秘密外泄,很多是因为企业疏于告知员工保守秘密的重要性,进而被员工无意或恶意外泄。
实践中,很多企业在新员工入职时都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包含了简单的保密条款。对于不涉密的员工,这样的制度安排已经足够。而对涉密岗位的人员,企业应该准备有专章规定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的保密协议,其中应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期限、具体违约责任等。而对于核心涉密人员,企业应当根据涉密内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