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哪种“群殴”结构是比较好的呢?其实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我自己觉得,三个人的组合,可能会好过两个人。对于一个互联网或者无线互联网公司来讲,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懂产品、技术和运营,一个公司如果有三个创始人的话,最佳组合应该是三个人分别管产品、技术和运营,而且最好是懂产品的人做老大,因为最终一个公司的成败,更多取决于产品有多优秀。请读者们注意,这里我谈的“产品”的定义不是狭义的,而是泛指以产品为核心,同时对消费者行为、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长期的布局,这样的人比较适合做领袖。此外,三人组合还有一个好处,其中两个人矛盾很大的时候,有一个人能起到调节的作用,公司管理就不容易陷入僵局,投票表决的时候也会相对容易。一个好的例子就是3G门户,邓裕强、张向东和常映明他们三个人的组合我们就认为非常不错,他们性格、能力和背景互补,之前又是北大的同学,目前在公司里面分管几个不同的方向,但由负责产品和战略的邓裕强牵头。另一个我认为值得一提的公司就是UCWEB,他们同样是俞永福、梁捷和何小鹏的三人组合。巧合的是,这两家公司总部都位于广州,都是无线互联网领域内的领先公司。
我认为行业内这种“群殴”结构今后将会越来越多,美国的情况可以作为一个参照。近20年来,美国IT互联网行业内的一些代表性公司如Microsoft、Yahoo、Google、YouTube、MySpace、Twitter、Cye等都是联合创始人模式,也即我们所说的“群殴”方式,这种方式在美国已经变得越来越主流。
对早期VC来讲,初创公司稚嫩一点、不成熟一点是很正常的,但关键要创始人懂得找到企业发展的路径和团队壮大的方式。我觉得如果这些创始人能早一点知道公司的短板在哪、自己的不足在哪,并尽快寻找恰当的解决方案,那么就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创业者。解决方案之一,可能就是我上面所讲的“群殴”方式,用团队组合来应对挑战。
当然,如果由“单干”变成“群殴”,就要求创始人有勇气和胸襟。很多VC最终放弃一些公司,跟创始人的胸襟有很大关系。比如我们曾投资的一家公司,就是一个一股独大的“单干”公司,它本来有机会成为行业内第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我们进去后,一直希望他能开放心态、帮公司找到更好的团队,但很可惜这个事一直没能推行下去。坚持单打独斗的方式使他的公司只能是一个小作坊。初创型公司创始人的领导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都非常重要,但能带这个公司越走越远的,是这个创始人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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