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宏观层面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有助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微观层面看,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首先要明确政府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经济调节,这主要指实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避免国民经济大起大落;市场监管,要制定规则,监督和管理市场,维护秩序;社会管理,要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共服务,要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为广大民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到位的公共服务。
有的国家政府干预多一点,有的干预少一点;有的干预程度深一点,有的干预程度浅一点
世界上没有离开政府干预的完全市场竞争
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研究处于不断的衍变过程中。17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针对封建专制,提倡自由竞争,主张政府不干预主义,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这一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界占主导地位长达150年之久。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掀起了一场凯恩斯革命,主要针对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弊端,主张政府干预,政府干预主义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普遍接受的观点。此后,针对20世纪70年代之后产生的高失业高通胀的滞胀现象,不少经济学家主张重新回到自由经济,提出有限政府论。从实践来看,时间上是先有自由竞争、后有宏观调控,但在政府和市场的选择中没有一个固定模式,有的国家更倾向于自由竞争,有的国家更倾向于政府干预。因此,西方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形成了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没有所谓的离开政府干预的完全竞争。无非是有的国家政府干预多一点,有的干预少一点;有的干预程度深一点,有的干预程度浅一点。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此已整整20年。实践充分证明,我国不可能走没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传统计划经济老路;发达国家的深刻教训也说明,我们不可能走西方国家先经过所谓的自由竞争,然后才有宏观调控或政府干预的老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既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现代市场经济。
市场是有缺陷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两者都可能存在失灵的情况
政府干预以激发市场活力还是窒息市场活力为界
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市场、政府,弄清楚什么叫市场规律、什么是政府作用,并由此厘清市场和政府之间的边界。
市场机制在充分调动生产要素积极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市场缺陷,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离不开政府干预。市场缺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市场失灵。市场不能有效防止垄断,垄断是自由竞争的结果,但是一旦产生垄断,企业或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垄断地位制定垄断高价,获得高额垄断利润,阻碍技术进步,市场机制就不能发挥作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具有产权的非排他性、受益的不可阻挡性等特点,提供者无法获得直接经济收益,自然市场主体就不愿意投资;市场机制会产生负外部性,即生产或消费给其他人带来附带的成本,如化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排出的废水或废气会污染环境,让周围居民受到损失,这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
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公平竞争也可能产生收入差距扩大甚至两极分化,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三是完全依靠市场机制,会导致经济波动幅度过大,甚至产生类似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本轮全球经济危机等,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经济周期是规律,政府干预不能消除经济周期,但可以减小经济波动的幅度。
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政府干预。那么,政府是不是万能的?答案同样是否定的,政府也存在失灵的问题。如果政府作用的扩张超过限度就会破坏市场机制,限制资源合理流动,削弱资源的有效利用,阻碍经济发展;政府工作人员也会因为主客观原因,做出错误决策或错误地执行任务。
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那么,政府和市场究竟是什么关系?一般认为,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就是,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资源能够实现有效配置的就不需要政府干预;凡是存在市场失灵,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地方,就需要政府干预。也就是说,资源配置要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为基础,不能脱离开市场机制过度强调政府干预,也不能离开政府实行无政府主义。至于政府干预多一点还是少一点,各个国家没有固定模式,不能简单地得出美国模式好、德国模式好、还是日本模式好的结论,需要根据国情做出选择。而判断的基本标志,就是凡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模式都是好的;凡是窒息市场活力,不利于经济发展甚至阻碍经济发展的干预模式都不是好的。政府和市场功能的发挥都离不开市场主体,主要的市场主体是企业,要在三者之间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宏观调控模式。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的实践说明,市场机制对推进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种种成绩充分说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路走对了。但同时,我国仍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完善和有待探索的地方。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它主要体现在政府干预较多,习惯于用计划经济思维解决市场经济中的问题,如政府直接干预企业行为;也存在着政府职能缺位,需要政府管的没有管好等,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收入差距拉大、环境恶化等。而政府越位和缺位都有可能破坏市场规律,扭曲市场机制。正是在此意义上,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规律包括价值规律、价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尊重市场规律,就是要用市场经济的思维,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中的问题;就是要培育市场体系,让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就是要制定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让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竞争;就是要培育有形和无形市场,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提供平台。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改变经济规律,但可以利用规律,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比如,利用经济周期规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价格规律,调节供给和需求,促进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政府作用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经济调节,这主要指实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大起大落;市场监管,这主要指政府要制定规则,监督和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平等竞争,打破垄断,维护商品和服务信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社会管理,这是指要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及时处置社会问题;公共服务,这是指要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为广大民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到位的公共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政府到位而不缺位、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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