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堵的交通,已经成为中国过度膨胀的大城市病征之一。
各个城市竞相推行的汽车限购政策、出租车价格上调、大幅调低公交票价,是否能有效根治这一城市病?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管理室主任刘斌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当前不少城市的交通政策存在失误,限制私人购车,实际上形成了已有车群体的交通特权,与城市交通的公平趋势不相符合。
针对北京等城市酝酿调高出租车的价格,刘斌认为,出租车调价仅仅是在压制交通需求,而非增加有效供给。“中国已经有近10年没有大规模地投入出租车的运力,因为长期不增发出租车牌照,现有出租车团体已经成为一个既得利益团体。”他说。
把公交的价格定得过低,同样不利于城市交通结构的改善。刘斌说,城市公交应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供给和合理的拥挤度,如果开小汽车的人自愿转换乘坐公交车,那这样的公交政策是有效的。
综合运输研究所此前完成了一份关于中国城市交通的课题研究,刘斌认为,城市交通政策应该坚持公平的方向,在替代效果的框架下来研究城市交通政策的综合效果,要避免交通特权和压制需求两大问题。
“限购车政策形成了 已有车群体的交通特权”
《21世纪》:你如何评述中国当前的城市交通政策?
刘斌:现行的不少城市交通政策存在一些问题,与城市交通的基本发展趋势不相符。
当前城市交通的发展有三个趋势,一是经济增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城市交通的质和量都需要有一个增长,这是基本趋势;二是交通发展要有一个公平趋势,不能搞特权;三是,综合运输的趋势,也就是自行车、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要统筹考虑。
但中国当前的城市交通政策却是要压制运输需求,比如多个城市已经推行的“购车摇号”。应该说,个性化运输、私人交通、高质量交通,当然会占用更多的资源,但不能说因为占用更多资源就把高质量的需求压制掉,我们现在的城市交通政策只是要把大家赶到公共汽车上去,而不是引导到公共汽车上去,这就是需求的压制。
公平也有问题。限制私人购车,实际上造成了已有车群体拥有交通特权,没有车的群体成了当前城市交通政策的受害群体。适当的限制可以理解,但是当前这样大规模的限制,是否符合公平的选择?是否符合和谐社会的原则?我认为不符合。
再次,现行的城市交通政策多是孤立考虑问题。当前中国城市的行人政策、公交车政策、轨道交通政策都没有统一协调好城市各个参与方的权利,比如当前行人闯红灯要罚款,当然闯红灯是不符合规则的,但当前的城市交通资源分配是按照机动车的需求来分配的,显然非机动车在城市交通中所占用的资源不够,以罚款的方式来处理虽然合法,但是行人交通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解决。
所以,当前的整个城市交通政策无论是从经济增长、公平原则还是综合运输角度去考虑,都违反了实际发展趋势,政策与我们希望达到的效果之间,就出现了很大的落差。
《21世纪》: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的发展和膨胀,交通的拥堵是必然的吗?
刘斌:收入增长、城镇化推进以后,形成了城市人口的高密度地区,这些区域交通是必然困难的。但中国很多城市交通却是在人为制造问题,在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中,过于注重土地的开发,使得土地和交通的关系没有平衡考虑。当前中国城市的发展往往是以土地财政为导向,土地开发为导向,开发强度越来越高,大量居住区建成后,却发现没有配套与之相匹配的交通投入。
其次,现行的交通政策还在转移问题和矛盾,比如交通拥堵,我们就限制私人小汽车,公交服务又没有跟上,结果呢?使得公交系统高度拥挤,用拥挤来解决拥堵的办法,只是转移问题,不是一个合适的办法。为什么会采用这样的政策?因为公交车上拥挤大家觉得正常,而城市拥堵大家觉得不正常。实际上,公交拥挤对我们的利益损害更大,我们出行享受的服务是在大幅度下滑。这类政策表面上看很好,道路畅通了,但实际效果却是城市的参与人整体的交通权益受损更严重。
还有一些人为制造的问题是,混淆了高峰区段的交通政策和非高峰区段的政策。我们希望积极发展公交替代出行,但公交替代出行什么时候是有效的?在高峰区域和高峰时段非常有效,也就是说,通勤上班坐公交车很多人能够接受,但是非高峰时段,公交车替代效果就比较差,比如老人、小孩去看病。现在城市交通政策限制私人购车,出租车的投入量又不够,仅仅让公交车去替代绝大部分交通,这首先就满足不了需求,另外,在非高峰区段和非高峰时刻,公交车的运营成本很高,财政的负担也会很重。所以高峰时段和高峰区域的公交政策推行到全时段全区域,这不仅是对财政资金的低效率使用,也是对运输需求的错位配置。
当前城市交通的政策有些在回避问题,最典型例子就是把应该设置在城市内的大型场站、火车站、对外的长途客运、货运站都迁移到城市外围。过去,这些场站周边的交通配置不好,场站就成为城市交通的一个拥堵点,而现在多数城市简单粗暴地将场站外迁,表面上看,城市内的交通状况貌似好了一些,但实际上,这造成了大量的中转的客流、货流,增加了运输的社会成本,是用社会成本的增加来缓解城市某些区域的拥堵。实际上我们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遗憾的是,当前很多城市都采用了上述回避的办法,赶走就完了。
我们认为,场站选址时,应该首选城内,实在没办法也可以选择在城市边上,但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的选择次序上就有问题,这背后的逻辑是操作容易,因为城市内征地更麻烦,容易造成局部拥堵,而场站设置在城外,眼下是方便了,但是后续几十年的运营却麻烦了。比如,广州的高铁站建得非常远,公众会感觉到不方便,这背后涉及城市规划,应该考虑把站点设置在与公交衔接更好一些的区域来建高铁站,那么高铁和公交就会形成一个比较好的集散效果。
综上所述,目前城市交通的问题很严重,相关政策导向和政策措施没有试图解决问题,城市交通没有起到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应该有的作用。
“让人选择公交车,而不是强制赶到公交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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