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市值是马云必须在乎的问题。
2012年5月阿里巴巴与雅虎达成协议,阿里巴巴要想进一步赎回雅虎手中的股份,必须在2015年12月前上市,并且阿里巴巴的IPO发行价需比阿里回购雅虎股份每股溢价110%。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雅虎即可自行处理手中股份。换言之,如果马云不能以较高的市值尽早上市,雅虎依然将占有阿里巴巴20%以上的股份。这显然是马云不愿看到的。
如果无法在香港获准上市,马云可以带着阿里巴巴集团去美国上市吗?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aymond Wang对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以合伙人制度模式在美国上市没有先例,美国资本市场不会给阿里巴巴开这个先例。他自己问过很多美国的律师,大多都认为阿里巴巴去美国上市无法采用合伙人制度。
此外,这两年中国概念股在美国市场的信誉并不好。而且马云在2011年曾经绕开董事会擅自将支付宝从阿里巴巴集团剥离出来的行为,让他一度遇到在美被起诉的问题。再加上淘宝平台的假货和水货泛滥,让阿里巴巴在美国市场的口碑大打折扣。阿里巴巴即使去美国上市,能否卖出高市值也是个未知数。
Raymond Wang表示,阿里巴巴如果选择去美国上市,若想以较少股份控制公司,只能选择一种叫做AB股的双重股权架构的上市模式。
所谓的AB股模式,即将股票分为A、B两个系列,其中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A系列普通股有1票投票权,而管理层持有的B系列普通股每股则有N票(通常为10票)投票权。
这一模式在资本市场并不鲜见。据美国《经济学人》杂志报道,采取这类架构的主要是科技类公司。2000年美国总共有482家公司采用双重投票结构,互联网泡沫破裂后,2002年下降到362家。此后这种模式继续减少,到2010年只有12家公司在上市时采用该结构。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采用AB股模式的主要明星科技公司包括美国的Google、Facebook、Groupon和Zynga,以及中国概念股人人公司、百度公司、优酷公司和土豆公司。而京东商城等尚未上市的公司,也采用了双重投票权制度。
问题是,“我们算过,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采取AB股是可行的,但马云和管理团队在壳公司只有10%左右的股份,在AB股制度下是没办法牢固控制公司的。”Raymond Wang说。
目前很多实行这种双重投票权模式的公司,其创始人往往本身就是大股东,或者持股数量比较多。
比如,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在上市前就持有28%的股权,通过双重股权结构以及投票权协议,能掌握58.9%的投票权。而人人公司在美上市后,创始人陈一舟持股22.8%,拥有55.9%的投票权。
马云赎身的代价。 (CFP/图)
香港市场大门难开 在香港,只有港交所一家上市公司有提名董事的特权。为了保证政府对港交所的控制,港交所13个董事会成员中,只有6名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港交所这项特权,是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例《交易所及结算所(合并)条例》所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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