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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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20 8:45:15 来源:
作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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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模式是开发3G之前的一个试验项目,起初是为公司客户(DUPA公司,这是一家移动电话虚拟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当时NTT DoCoMo公司已经掌握了PDC语言网络技术,又开发出了包服务技术,但是,公司客户在推广中没有成功。也就是说,包基础的网络已经存在,I模式的前期投资几乎为零。在日本,电话上网费用十分昂贵。2000年,每个月每20小时电话费和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费用大约在67.12美元,这个费用水平是世界上最高的,同时也是美国的两倍。为此,在某种意义上,I模式与它的竞争者充当了日本普及因特网的角色,正如美国在线在美国的角色类似,许多人是通过I模式首次获得因特网的体验经历的。而且,与美国不同之处在于,美国的消费者已经被“信息应当是免费的”这种理念所主导,而且美国的计算机普及率为60%,比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要高20%,所以,一旦要在美国推广I模式,困难很大。许多用户习惯于使用计算机键盘而不是手持设备键盘,更重要的是美国用户无法接受对信息付费的做法。 2000年中期,经过不到18月的运行,I模式已经吸引了超过1千万的注册用户,用户可以利用他们的手持设备发送电子邮件、接收信息、甚至进行各种电子商务交易。 开始,NTT DoCoMo公司也没有想到I模式会如此成功。NTT DoCoMo公司关注的是3G技术,开发自己的WCDMA标准(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实际上,I模式充分利用了现有技术,为无线因特网用户和手机用户创造出一种商业模式,它通过建立一个友好的用户平台,与提供内容的服务商建立联合。在2000年7月到2001年10月的15个月里,NTT DoCoMo的I模式用户从一千万名增长到了三千万名,I模式的打包销售收入达到了28亿美元,增长了840%。与此同时,I模式的竞争者KDDI和J-Phone的用户也不断上升,这样整个日本的移动因特网用户总数超过了4600万。截至2003年7月,I模式的注册用户数量超过4419万人,占据了日本移动电话服务市场57.2%的份额。同时,NTT DoCoMo在《财富》500强的排名中位居第16位。 NTT DoCoMo公司一开始就把I模式定位为“平台”,以此与其他内容提供商联合。而NTT DoCoMo公司通过销售移动电话、提供无线网络服务获利,同时注册用户增长所带来的月租费的增长。根据用户调查报告,I模式用户一般是40%的时间用于处理电子邮件,60%的时间用于上网,平均每天浏览10.5个网页。从一开始,用户就可以购买和销售股票,处理银行业务,读标题新闻,购买的电影票和飞机票,参与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活动。与此同时,I模式促进了用户更多地使用语音服务,统计显示,平均一个I模式的用户比其他用户要多使用15%的语音服务,从而多产生了25-30%的收入。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公司不断推陈出新。2000年I模式推出了彩屏手机,2001年1月引进了Java技术的手持设备,到2001年12月,此类用户已经占了几乎所有用户的三分之一。Java手持设备的优点在于:可以下载游戏软件,在线运行;可以支持信息更新比如天气预报、股票价格、日程信息等;提高了安全能力,保证支付简单易行。 我们深信,I模式不仅在今天,而且在明天可以为中国的无线因特网运营商提供经营参考价值。 第五种网络商业模式 业界对阿里巴巴的评价是:他是一家源自中国,可与亚马逊、雅虎、Google、eBay比肩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区别于百度、腾讯等公司的是,阿里巴巴并非跟进欧美风向,相反是在中国特色传统产业的土壤中酝酿出的商业模式。事实上,阿里巴巴上市,全球五大互联网商业模式也就悉数登场。 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阿里巴巴上市将影响中国网络营销,阿里巴巴的战略设想在网络营销领域,“阿里巴巴做的不仅仅是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而是一个marketing place,用户交易的平台。这样,未来就可以在阿里巴巴上做营销推广,行业之间可以出现交叉营销,比如服装业会员与缝纫机器制造业会员即可产生交叉营销。未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营销可能在B2B平台上就可‘消化’,这样的营销带来的客户更有可能达成交易。”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5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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