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对新玩意的索求欲望得到满足的同时,默许了一个事实:咱买的是水货,这玩意坏了人家不管!
至此,这个“硬”公司顺利满足了市场的购买需求,实现了硬件销售,同时又降低了大部分的销售成本和售后服务成本。如果把这些成本和净利润率进行比较,你会发现这些成本足以把企业的净利润率提高一倍!最难能可贵的是,从渠道商到消费者都愿意为这个巨大的“硬企业”分担这些成本!
2010年7月,美国版权法做出修改,与苹果有关的内容是,iPhone手机用户越狱,下载未经苹果批准的软件行为,将被视为合法。同样被认为合法的还包括用户通过“解锁”unlock更换运营商的行为。在美国这样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度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答案就不用我再说了。这便是乔布斯的智慧!而今越狱的便利性已高超到链接一个网址,手指轻轻一滑即可的境界,再加上立法的保驾护航,水货的销售占比会越来越高。
我想,对于乔布斯而言,2010年获得的最大礼物,应该是“越狱”的合法化!
老曹先生再补充说上几句:
1、在手机领域,水货的价格一向比正货的价格要低,但苹果打破了这个规矩。
2、一些知名的手机品牌,也会利用水货的供应量来调节市场不同产品的价格体系。有时候为了推出新产品,赚取新产品的高毛利,品牌手机会往市场投放一定数量的水货,“逼迫”渠道体系快速降价。
3、水货的产生,是各国法律和经济体系的产物。也许每一个跨国销售产品的“硬”公司,都曾经考虑过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智慧地”利用这个工具。
4、大多数的企业所表现出来的核心竞争力,和它真正赚钱的招法,往往是不一致的。
专栏作家陶涛点评:
所谓苹果的水货商业模式是无法模仿的,因为苹果公司的所谓水货收益,是建立在如下几点上面的:
1、苹果的产品质量,是相当可靠的。消费者如果频繁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买水货后产品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话,是无法形成较大的水货销售的(事实上,很多水货经销商也承诺了一定的保修安排).
2、是产品的定位问题。购买苹果水货的消费者,往往追求时尚、收入较高。他们愿意多付几百元、上千元,以尽快获得苹果产品(以及其他时尚产品,如奢侈品手袋)。如果定位低端,消费者肯定会对价格非常敏感,结果是水货未销售出去,竞争对手的产品热销了。
3、通过水货来逼迫渠道体系内的产品降价,这种提法不准确。由于经销商有较大的利益驱动来在企业产品的进货价格和出货价格之间保持大的毛利率空间,这为企业提升Cye产品销量造成困难。如果企业无法给经销商更多让利,或者因为销量有限降低了对经销商的侃价实力,在此局面下,可借鉴的方法是,可以通过直接的网购、团购业务这块较小的安排(规模大了就是直销模式,经销商就要抗议了),促使经销商降价,实现主渠道销售收入的增长。但是,这类产品必须是物流方便,维修等售后服务较少的产品。
4、以水货模式打开市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微软在中国就是经典案例。很多化妆品品牌也是这样,通过非正式代理商进入中国市场,形成口碑以减少前期的市场投放、渠道建设费用,低成本地了解消费者的习惯和需求,降低对企业品牌美誉度的损害,为正式大规模进入市场铺路。相反,很多洋品牌未经水货探底,就高调进入,往往损失的不是金钱,而是市场的美誉度和主渠道对企业、产品的信心。但从长远来看,这个模式无法让经销商及主渠道和企业共赢。美国的法律修订,个人理解是基于苹果的封闭式策略对消费者利益构成了侵害,而非刻意实施所谓水货管制。
5、所谓水货现象,一方面是和中国奢侈品进口关税较高有关,另一方面,就苹果iPhone而言,是和我国对手机产品的市场准入体制有关。而就苹果iPad而言,也和苹果公司忽略中国市场和刻意制造市场短缺的现象有关。
6、硬件销售远大于软件销售,从边际成本角度,是完全合理的,但也可能只是暂时现象。毕竟软件销售是长期性的,随着软件产品的不断创新、硬件消费数量的增长,软件的销售数字就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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