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模式更能让加盟者赚钱
我国的便利店市场主要可分为两大阵营:一类是以7-11、全家、罗森为代表的外资便利店;一类是以好德、快客、好邻居、国大365等为代表的内资品牌,两者在经营模式上截然不同。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江明看来,内外资便利店的区别主要在于其盈利模式上。“7-11等外资便利店不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也不收取加盟商的配送费,其盈利主要依靠加盟商的利润分成。加盟商赚钱越多,便利店总部的盈利也就越大”。
而内资便利店的盈利模式,则有点类似于大卖场的盈利模式。他们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同时也会向加盟商收取一定的配送费用。在这种模式下,有时候加盟商即便是亏损,总部也能保证利润。“外资便利店突出单店盈利,而内资便利店则重在规模效应。”黄江明表示,一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7-11便利店一般有1000多种商品,而国内很多便利店的商品超过了3000种。
小小的便利店真的需要这么多品类吗?根本的原因在于:“多引进商品的品种,总部就可以多收取供应商的加盟费。”黄江明表示。
内外资便利店两种经营模式也造成了我国便利店的两种盈利模式格局:外资便利店数量少,但单店盈利高;本土企业数量多,但单店盈利小。“同样的Cye面积和地段,外资便利店的利润甚至是本土企业的两倍。”上海尚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春才表示。他曾经担任上海一家便利店企业的副总经理,2004年曾赴日本考察了7-11便利店。
“7-11在日本和台湾,加盟店占到了门店总数的95%以上,但国内的便利店企业,其加盟店数目最多的也只占到50%左右。”胡春才认为,两者之间加盟店比例的差异,亦源于盈利模式的不同。
由于便利店总部在商品入场前就已经征收了供应商的通道费用,从而导致其提供给加盟店货品时,其货品价格就已经比较高;另一方面,总部收取的通道费用通常也不会返还给加盟店,因此最终导致加盟店利润较低,业绩不佳。而一些加盟店为了寻求更高利润,不得不从其他渠道进货,从而形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混乱局面。
胡春才认为,本土便利店的盈利模式容易让盟主丧失其对加盟店商品来源的把控,从而有可能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相比较来说,外资便利店的“分成”模式反而更容易让加盟者赚到钱。
延伸阅读
“7-11”更倾向持有物业的加盟者
对经营便利店而言,存在着“三年之痒”的周期。当门店经营两到三年之后,随着商圈成熟和消费者客流稳定,便利店的销售才开始趋于稳定。这时,人力、房租等各项成本会越来越高,便利店的业绩也将会逐步下滑。
“大卖场可以通过调整商品结构、改善门店环境等各种方式来扩大销售,但便利店在这方面的挖潜空间肯定是有限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江明告诉记者,“我国房地产价格在2011年下半年出现了下跌趋势,但商铺的租金却在不断增长。此外,人工、水电等费用也在不断上涨。这些都让便利店在未来几年面临效益下滑的趋势”。
因此,7-11更倾向于自己持有物业的加盟者,那样加盟商不用负担房租成本,至少能保证门店是盈利的。
不过,对于个体投资者来说,黄江明建议:不妨考虑在适当的时候买入商铺,然后再考虑加盟7-11便利店。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成本的支出,还可以随着商铺的增值,扩大自己的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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