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不认房只认贷款次数”
在《通知》发出后,公积金“二套房”将如何认定成为许多购房者十分关注的事情,不少业内人士猜测或是与商业性贷款一样是“认房又认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济南公积金新政出台后,这个问题也有了答案。
“对公积金‘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来进行界定的,与商业性贷款不挂钩。”李侃告诉记者,这也是考虑到公积金贷款本身的性质来规定的。
李侃说,商业贷款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与之不同,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制度性贷款,是为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而设立,“对于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而没有使用过的市民,不能剥夺其享受这种贷款的权利。”因此,济南市的公积金二套房认定,完全是以享受的次数来进行认定,用公积金贷过一次款购房,为首套房,两次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为二套房,与市民是否用商业性贷款购房不发生关系。同时,在认定时也“ 不认房” 。
“用公积金贷款改善过两次住房条件了,第三次就要停贷了。”李侃说,制定这样的“只认贷”标准,也是为了公平合理地维护缴存职工的权益。
对于新政要达到的目的,李侃用“既要维护济南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又要打击投机性购房”来概括。
现状调查 用公积金贷款购二、三套房的不足5%
济南的公积金新政,主要是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三套房进行了限制。那么,济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和第三套房的比例有多大?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摸底的情况看,济南市用公积金来购买第二套和第三套房的比例不足5% ,“从这个比例看,现在利用公积金炒房的还很少。”
业内人士也表示,这个比例也与目前济南的市场情况相符合,相比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济南市场上的投资性购房占有的比例相对较低。从现在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的具体内容看,会对市场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有利于保证未来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公积金贷款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除将在 12月20日出台的这一公积金新政,济南市在 9月底还出台过一个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20% 提高到30% ,省内来济购房者首付最低50%。同时,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配偶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还有就是可与共同还款人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业内人士表示,两个政策相补充,能够有效预防和打击用公积金贷款炒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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