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国内离婚率上升,“婚姻险”推广有难度
“绝大多数被冠以爱情名义的保险,本质上是常规寿险,有的是分红保险,有的是提供一些医疗、子女教育、养老等基本保障,有的是通过包装组合,将多个常规险种打包销售。”长沙某保险公司培训部负责人坦言,和国外比起来,国内保险市场上暂无以离婚为风险保障的保险。“毕竟风险很大,尤其是现在国内的离婚率直线上升。”
据悉,早些年太平洋人寿曾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但仅推出两年即退市,主要原因是离婚率上升及退保率太高。此外,婚姻保险的道德风险太大,在中国因为躲债、分房子假离婚的例子太多了。
保险人士表示,真正的婚姻保险是保护婚姻弱势方,让被保险人在失去婚姻后,获得一笔经济补偿,保险公司要推出这类产品,需要精算出不同年龄阶段的离婚率,而且离婚率与经济发展有很大关系,需要综合一个较长时段数据。
[网友议论]
@新浪网友:父母送婚房,还容易因新婚姻法损失小两口的感情,另类嫁妆女性婚姻保险,就算离婚,男方也无权要求退保分现金价值,这下有钱的岳父岳母可以放心了吧。
@水煮樱桃:给婚姻买保险是对婚姻不自信的表现,如果婚姻不牢固靠婚姻险能挽救吗?
@雷明(微博):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嫁给房子、嫁给大款、嫁给富二代,最后上演“神马都是浮云”的结局。婚姻保险主张了女性婚姻经济权益地位,实现了女性经济权益的自我掌控。
[“婚姻险”计算公式]
以“生命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红玫瑰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假如被保险人25岁,选择缴费20年,每年存进17510元,保险期间50年,主附险保额分别为2万元和10万元,被保险人(婚姻中的女方)可以获得如下保障:26岁开始,每年领取生存保险金=当年有效保额×所经由保险年度数÷100,共领取50次,每年递增;20年后返还已交保费350200元,以及终了红利。
女方也可选择将满期保险金转换为逐年领取的年金;假如在保险期间女方不幸身故,则保险合同商定的受益方能拿回所缴保费,加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以及终了红利,另按照附加红玫瑰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额外给付身故保额。
保险期间,女方可享有39种一般重疾和3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障,保障额度10万元;2种女性特定疾病保障,每种可额外赔付2万,最高额可达4万元;6种女性特定疾病手术保障,每种可额外赔付1万,最高额可达6万元。
假如女方没有申请领走生存保险金,保险公司将自动把这笔钱作为保险费划进个人的万能险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最低保证年利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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