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务探讨
(一)激励目的
1、吸引人才:一般是在引进关键技术或管理人员的同时给予某种形式的激励。
2、激励人才:为了建立有效的技术研发动力机制或市场开发、产品推广机制,给予关键技术人员或重要营销人员某种形式的激励。
3、职工持股:稳定具有一定资历的员工队伍,与创始股东共同分享企业成长收益。
4、联络资源:稳定对企业具有重要价值或影响的外部资源,例如商业银行、上下游客户等。
5、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引入外部资源,改变单一的家族控制或者夫妻老婆店的经营模式。
6、引进私募融资的需要,私募基金非常看重一家有投资价值公司的团队(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对核心团队的股权激励对引进私募融资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二)激励对象
1、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重要营销人员。这也是中国证监会最为鼓励的激励对象。但大多都设置了12-36个月不等的锁定期,其中最为常见的标准为12个月。
2、具有一定资历的员工队伍。参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用于该等对象的激励股票总数最好不要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具有重要价值或影响的外部人脉资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外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分析其与发行人业务或业绩的关联程度,说明其作为激励对象的合理性。
但是对于退休返聘的公务员系统人员要特别注意法律对这些人的限制。
(三)激励模式
业绩股票、股票期权、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是拟上创业板企业更为钟爱的激励模式。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CYE创业板首发企业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情况,则多为选择经营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员工持股形式。
(四)股票来源
1、控股股东股权转让;
2、公司股权回购转让;
3、激励对象对公司增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创业板首发企业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情况,则多为改组前或上市前增资,个别是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公司股权回购则没有。
在实务中,拟上市企业通常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完成股权激励行为:
第一、通过对激励对象实行较低价格的定向增发,低于公允价值的这部分差额是企业的一种“付出”。
第二、企业的创始人(即大股东)通过较低的转让价格向激励对象进行股权转让。
上述两种方式本质上同时具备股份支付的两个特征。
一、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换取了企业员工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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