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回应]前提是不跟企业品牌相冲突
来自智通人才市场招聘会现场随机调查的数据显示,针对员工“第二职业”的现象,近20%的HR表示,如果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下,创业涉及产品与公司无关,则可以接受员工“地下创业”的做法。某电子厂HR薛小姐表示,员工“地下创业”在不影响正常工作下为自己赚取额外收入,又可以提高员工自身的见识,是一个好现象,但是如果在街头像某些人一样以3-5折打着“内部员工价”的旗号售卖本公司的产品,影响公司品牌与形象,那是公司坚决制止并会采取一定的严惩措施的。
智通人才职业顾问王茜也表示,地下创业是一个很隐晦的职场名词,如果在一家允许员工拥有自己第二职业的企业就职,看起来是不错的事。但是员工一定要在不跟企业品牌相冲突、不损害企业形象、不影响正常工作进度的前提下进行。另外要在自己精神能力范围之内创业,注意身体健康与家人关系的维护,切忌向“钱”看、不顾一切。
声音
汪先生(某电子厂工程科主管):地下创业,我们只能想,不能做。平时8小时感觉工作都忙不过来,下班只想好好休息,周末还要陪家人,哪有时间精力去创业?
刘小姐(现场求职者):之前一直开网店,但时间长了也没什么意思,出来找份文员工作图个稳定也不错,公司有社保福利,业余时间网店经营还能赚点额外收入,地下创业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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