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和苹果公司有资格吗?
Facebook和苹果一点也不符合垄断的定义,除非把垄断的定义延伸为“一家大公司,有广泛被人使用的产品”。Facebook的确设置了某些障碍,让数据输出变得困难,这也遭到了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爵士(Sir Tim Berners-Lee)的批评,但这并不是垄断。如果指责Facebook是垄断的话,那么当年Friendster和MySpace在社交网络业领跑的时候怎么就没人指责它们呢。看看它们今天的境遇,就知道这种地位是多么的脆弱。
就在几年前,Facebook看上去和Friendster与Myspace没什么不同,特色不明显。现在它的市值超过了330亿美元,每个人都在担心。难道就因为它会成为下一个微软,就得在现在接受我们的批评?也许Facebook会变成垄断公司,但不是现在。看看Twitter上:短短三年,它已经从极客们的玩具变成了数千万人在使用的实时信息交流工具。理论上,Twitter的市值突破了30亿美元。
吴修铭认为,虽然这些公司现在还无法被严格定义为垄断,但它们已经足够强大,并已经进入到我们的生活中,造成了实质上的垄断。当然政府是不喜欢垄断的,不管是明的还是暗的,把谷歌和Facebook称为垄断,将会导致监管部门和政客加强对信息市场和服务的立法,这可不是什么好事。这是吴修铭观点引发的最直接危险。
“网络效应”是双刃剑
在《华尔街日报》的专栏文章中,吴修铭认为互联网是垄断的温床,因为“如果某件产品的用户增加,它对每个用户的价值也会增加,开发产品的公司就能占领市场。这样的网络具有与生俱来的成长趋势,而这种成长就会导致支配地位”。吴修铭口中的“网络效应”其实是把双刃剑。之前它使Friendster、Myspace和美国在线崛起,但更好更流行的网站出现时,它们又很快被瓦解。
我们是否应该提防苹果控制太多东西?答案是毫无疑问。同样,对于Facebook等公司想要过多控制我们的信息,我们是否也应该像伯纳斯-李爵士所说的那样有所警惕?答案是肯定的。然而吴修铭是想把AT&T对电信业的长期控制和谷歌、Facebook等互联网大公司做个直接比较,但这种简单的类比是行不通的。互联网存在了太多的变数,只会使垄断变得更难,而不是更简单。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