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开放下的利益之争
现在,没有和“云计算”沾亲带故的平台几乎就不叫平台。而移动互联的平台,更是直接成型于云。
在互联网行业,“云计算”指的是一种超级计算模式,将大量用网络连接的计算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构成一个计算资源池向用户按需服务。
如果你觉得这种解释过于抽象,那么,形象一点,就是在远程的数据中心里,成千上万台电脑和服务器连接成一片电脑云。或者,按照CSDN创始人兼董事长蒋涛的说法:“狭义上的云计算、公共云计算,是说我作为开发者开发一个服务,不再需要到我们用传统方式买机器来配置,而是可以到一个公共平台上完成,你只需要花几十秒钟的时间开通服务就可以了。”
云计算的历史其实很短,仅仅五六年的时间。2006年3月,亚马逊推出弹性计算云服务,同年8月,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在搜索引擎大会首次提出“云计算”的概念。两年前,阿里巴巴云计算团队以独立身份出现,“阿里云”公司成立。
但在蒋涛看来,最近这段时间,“平台”、“云”之类的词汇已经泛滥成灾,即便从广义上理解也不够严谨,“现在所有的服务都要套用一个‘云’,但中国现在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公共的云计算平台。阿里云计算是第一个真正的发布出来。”
蒋涛认为,“国内真正能够将云计算平台做出来的,只能是大公司,像阿里、百度、腾讯,大概3家,新浪现在也做了一点。”
云也有“公私”之分。按其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公有云”和“私有云”,前者具有一定社会性、普遍性、公益性,而后者的使用范围则局限于自身需要。也就是说,云平台搭建起来之后,服务哪些对象,如何让这个平台良性运营健康发展非常重要,这也直接决定了平台的开放程度和价值。
理论上讲,谁都愿意让平台价值最大化,而且兼顾各方利益,就像胡泽民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是做一个平台,跟开发者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对我们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怎样把它做成一个生态,让开发者赚钱获利,开发者不赚钱,不获利,我们也就无法生存下去。”
但是在现实环境中,企业还必须考虑自身的生存和赢利。
DeNA中国区副总裁王勇在谈到海内外市场的差异时,就特别指出:“国内不是内容为王,而是渠道为王的时代,但是在海外确实是内容为王。比如分成,在海外开发者是7,平台是3,但国内恰好相反,做的比较好的也就是对半分。”
“第九城市”副总裁沈国定没有透露他们与开发者的具体分成比例是多少,但是,“对开发者还是一个比较好的模式”、“一般还是开发者占大头的”。
哇棒公司副总经理赵宇光则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平台的完善程度,“国内为什么缺少杀手级应用?一是国内的环境让开发者看不到多大希望,他们很大一部分都是做国际化软件,卖到国外去,另一反面,国内很多开发者的规模都比较小,没有团队配合、公司化运作,是很难做出好的应用来的。”
但情况也许比想象得更为复杂。以谷歌为例,谷歌是一个开放平台,Android是免费的,而且可以任由开发者调整,这是因为它有强劲的广告收入。数据显示,今年谷歌的广告月收入达到30亿美元。同样是平台,但腾讯今年上半年的网络广告业务收入仅为人民币7.932亿元(1.226亿美元),与谷歌相差悬殊。相对于平台的运营,这个费用显然无法支撑。所以,如果没有雄厚的主营收入为基础,全面开放的实施难度就会比较大。
“所谓的开放,是没有主流业务的开放,觉得拿出来能赚钱,就自己做。”蒋涛如此评论。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中国的巨头还没有习惯去建立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他们现在正在学习去建。比如说腾讯也是一样,他研究的是内部的,并没有讲到说我把这个能力开放出来,开放出来的东西怎么去经营,中国的公司还不会,他们正在学习。开放肯定是有利有弊的,而且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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