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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
二是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三是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
四是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
五是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我们再来看看这五条被层层筛选所幸存下来的规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何是这五条,这五条被选上的理由又是什么。
第一点、第二点算是很合理的规定,因为前面有前置条件。第三点有争议的地方就是假设过高或不合理的信令资源占用,算不算影响通信网络安全,定义模糊。第四点、第五点算是常规的信息传播类的规定。
第三点,关于“通信网络安全运行”,这句话的涵盖面和可解释的信息太多了。比如某开发商搞的一个软件,市场覆盖可能到30%,造成信令拥堵或瘫痪,算不算影响网络安全运行?“通信网络”的主体方是谁?什么又叫做安全?如何界定是在安全运行?
而“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软件”这句话分解为俗话怎么说呢?凡是让运营商不舒服的事情能不能套入这一条?
如此看来,第一条、第二条,可以理解成是说给老百姓听的。第四条、第五条,是描述政策红线的。那么第三条就相对比较模糊了。
我们再来看一个官方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文件:《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者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者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
国内能达到让“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的应用有哪些呢?运营商自家类应用要不要遵守这个规定呢?
我们再来看一则报道:
据了解,类似微信这样的应用,即便在用户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会不断向网络发出“心跳”信号,虽然这些“心跳”信号并不使用数据流量,但是会占用运营商的信令通道,如果信令被占用严重,运营商的网络就会出现问题,甚至瘫痪。中国移动的数据显示,微信给中国移动贡献了10%的流量,却占用了60%的信令。
这算不算安全?如果不算,那么其他同类应用怎么说?运营商自家的微信类应用呢?
《通知》将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执行。在正式执行之前,为企业预留半年过渡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改进完善,提高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
这份通知在半年之后开始执行,半年之后的市场情况如何,届时又如何监管手机厂商有没有做到位?如果手机出厂没有预装,但到各个渠道和环节被预装,最后被消费者投诉,如何处理?
然而如何判断手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手机厂商预装还是被层层环节预装的呢?如果通过批次检查,这个检查谁说了算,其中有没有猫腻?有没有利益?这是留给广大读者的第二个悬念。
通知能不能达到效果?影响有多大?估计广大读者在看完前面所描述分析的结果之后,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创业网Cy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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