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征税,也不太容易
想对网店征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美国21个州过去三年中,每当财政紧张时,都在考虑如何迫使网店征收消费税。征税的最大障碍来自美国法院1992年的裁断,规定各州不得迫使在州内没有存在、或未设实体公司的零售商代收销售税。因此,州政府都在挖空心思证明,那些来自别州的零售商在本州有实体性的存在,这样就征税有理了。
目前,加州与亚马逊都各执一词。加州认为,亚马逊也许没有像沃尔玛和塔吉特那样的实体店,但是它有仓库或者一些地方“分支”,比如在自己网站链接上亚马逊网址并得到佣金的中间商,这就是征税点。但是,亚马逊认为,公司目前只在美国堪萨斯州、肯塔基州、纽约、北达科他州和华盛顿,拥有办公室或其他实体店。而在加州的库房或者一些地方“分支”,不应该属于征税范围。
其实,在加州之前,已经有7个州在向网店“宣战”了,但目前没有成功的案例:纽约仍然在法庭上与网店对峙;科罗拉多州和北卡罗莱纳州已经败诉。其他州正在自动撤销征税意向。而且,没有哪个州的税收真的增加了。有些州的财政收入甚至有所减少,因为一些大型网店之前切断了和州内分支的联系,于是那些中间商挣的钱减少了,所得税也变少了,或者有的网店干脆离开这个州,也带走了依赖这个网店生存的一些小企业。
《经济学人》认为,即便加州政府的征税方案在明年的公投中获得通过,来自网店的2亿美元税收,对于背负10多亿美元财政赤字的加州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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