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出台文件,就我市三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4项目标任务
3年内,全市每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0000户以上、私营企业8000户以上、非正规就业组织1000个以上、带动就业12.5万人以上。
降低准入门槛
放宽创业领域。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放宽注册冠名。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暂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在该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允许投资人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起3年内,免收工商、卫生、民政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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