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公布《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应具备的四个条件:注册资金最少5000万元人民币,最少有30家直营网吧门店,最少在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分店,而且在过去一年没有受过相关行政处罚。记者采访发现,网吧经营者对于这一规定表示不但不感兴趣,相反,多名业内人士甚至对“以政策推进连锁”的发展模式表示担忧。
5000万门槛形同虚设?
“其实相关机构的初衷是好的,连锁模式可以降低网吧主们的设备采购成本,以及挖掘网吧品牌价值。”已在网吧业小有名气的张翼(化名),在北京几个城区经营着多家中型网吧。
2003年,国内相关机构初步启动“网吧连锁”时,张翼格外关注,甚至主动拉拢身边的网吧主朋友响应号召。但眼下,当文化部再发《指南》时,却让他一点也提不起兴趣。
记者还了解到,《指南》中所列条件,在广东网吧主阿亮看来,基本上形同虚设。
从事网吧经营多年的阿亮告诉记者,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门槛对于具有一定财力的南方企业来说并不难,更何况还有灰色渠道可以操作。“在当地工商所附近,有大量代办营业执照和帮助企业提高注册金的中介公司,一般手续费用是实际注册资金的5%或者更低。”
对于直营门店不少于30家等条件,大多数网吧主觉得很容易解决。“谁也没说这些直营店面规模要有多大,暂时开个只有几台电脑的网吧咖啡厅就可以了。”另一位国内网吧从业者表示。
尽管条件算不上十分苛刻,但“估计全国也找不到几家会自愿申报这个资质。”多名在四川的网吧经营者对记者称,即便条件达标,也不会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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