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从2009年5月开展至今年12月19日,全国处理企业共接收废旧家电约2592万台,处理约2313万台。
这一数量是前所未有的。记者获悉,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环境保护部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简称《办法》)更是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催化作用。
据悉,该《办法》对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在拆解处理补贴方面,根据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对回收和拆解处理企业进行小额补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虽然不能完全满足回收成本需要,但毕竟是个很好的开始,说明国家重视回收了。”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李博洋博士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仍有部分企业不知情
《条例》规定了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刚告诉记者:“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运费、人工费等费用上涨,作为回收、拆解旧家电的企业从中得到的利润非常低,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条例》一旦实施,回收拆解企业的生存环境肯定会大为改观。”
“长虹很早就涉足回收处理工作,并开展格润再生资源项目。该项目主要处理电视机等五大类废旧家电,年处理能力200万台,目前厂房已封顶。”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章杰告诉记者。此外,TCL、海尔、康佳、联想等企业都积极参与到回收处理工作中来。
不过记者发现,虽然一些企业积极参与进来,但也有企业慢了半拍。记者致电美的、格兰仕、清华同方等企业,作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企业,他们只是答复记者“会按照国家规定做事”,而对《条例》的具体实施情况却毫不知情,甚至有企业直接回复记者“不清楚具体情况”。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冬青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企业反应冷淡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大家都在关心如何赢利问题,无暇顾及产品回收;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制造业和处理业相互分离,制造企业有些“置身事外”的感觉。
“不过这种情况将会改变,随着《条例》正式实施,企业必须发挥各自的能动性和负担相应的责任,‘不知情’不能再是借口。”杨冬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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