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具有工会会员资格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到银监会指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工会创业小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期限为3年,还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进行风险定价。
昨日,银监会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工会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自主创业资金的短缺难题,两部门联手推出上述贷款品种。这也是为下岗失业人员研发的首个贷款产品,并率先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部分地区先行试点。
按照《通知》,申请工会创业小额贷款的人员除拥有良好信用记录、具备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还需具备可行的创业计划或项目,确保其所申请的贷款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除下岗失业人员外,凡具备上述条件且在有关工会组织登记的农民工,经工会组织资格审查后也可作为工会创业小额贷款的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自愿向工会组织申报。所在地工会组织对申请项目和申请人严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积极推荐。
《通知》规定,借款人采取信用贷款方式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创业合伙人联保等贷款方式的,视借款人实际承担风险能力,贷款额度可适度提高。
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2年以内,可适当展期,但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经客户申请,贷款人在审查之后可适度延长贷款期限,无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在还款利息上,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按照“保本微利”的业务运营原则,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进行风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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