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投资领域进一步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
为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做活,工商总局规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
工商机关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私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服务业私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
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工商登记信息资源优势,向社会发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动态信息,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创业进行提示、预警,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确定有利的投资发展方向。
稳妥推动民间资本创办小额贷款公司
为切实帮助个体私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稳妥推动民间资本创办小额贷款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体私营企业的工商注册和抵押登记、出质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支持建立面向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
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利用抵押、质押担保进行融资;同时,允许股权出资,为个体私营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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