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模式: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 ■扶持方式:财政最高补助3万,贷款享受贴息,3年免收行政性规费。 ■扶持规模:2011年起在全市推行。预计每年新增微型企业1000户,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 微型企业如何定义,优惠政策又该如何申请?是在达城二马路经营小饰品的甘静这段时间最为关注的话题。 日前,我市正式出台《达州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创业申请、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注册登记、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必将为我市微型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9类人群可申请扶持 “发展微型企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在11月19日召开的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健的话掷地有声。 那么,什么是微型企业呢?据介绍,雇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创业者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即为微型企业。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 记者调查发现,微型企业拥有者和经营者大都是“草根群体”,他们势单力薄,抗风险能力差。但就是这些大量存在的微型企业,为处境最艰难的家庭提供着主要的经济保障。 部分微型企业经营者表示,他们的启动资金,除了自筹外,多是借款。在创业之初,购置了办公用品、缴纳了房租之后,往往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有时候,可能就差几万元钱,就葬送一个人的创业梦想。 一直梦想开一家小广告公司,但苦于没启动资金的市民郑士飞,在详细阅读《办法》后高兴地说:“政府的扶持,就如雪中送炭,我的创业梦终于有着落了!” 确实如此!据介绍,只需具备下列条件,即可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即具有本地户籍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含职高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失地无业农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三:具有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且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1%。 申请后免费创业培训 针对申请步骤,《办法》作了详细说明: 扶持对象申请创业,应首先向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九类人群”条件进行审查后,出具推荐书;当地工商部门收到申请书及推荐书后,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创业能力以及是否有在办企业进行审查,对具备条件的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计划;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且结业后,向工商部门递交创业投资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并由工商部门组织评审;通过评审并完成企业注册后,创业者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办法》就创业培训作了具体说明。市微企办将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指定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年度计划,并联合发文让各县(市、区)实施。 《办法》特别指出,创业培训将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指定及答辩等内容的培训。考试合格者,由指定创业培训机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据悉,财政部门将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补贴。 “1+3”模式促发展 《办法》指出,我市将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采取“1+3”模式,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促进微型企业发展。 财政扶持:市及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将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创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创业者投入金额的30%,也就是说最高补助可达3万元。此外,我市还将按企业上年度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部分,在三年内合计以创业者投入金额的70%为限给予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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