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的“聪明”不仅于此。他不仅在一家银行里分饰两角,还跨银行分饰多角。除了是现在这家银行的员工,还和广发以另外的名义签有合同。
“我还推销兴业、华夏等其它银行的信用卡,然后卖给这些银行的信用卡销售人员,帮助他们完成指标。这个人经常向我买华夏银行信用卡的申请表。”说着他指着旁边的一个人小声说道。
刘兵说做信用卡销售主要是靠关系,没有关系只能扫楼。而当前市区信用卡持卡差不多已经达到饱和,一位华夏银行信用卡的营销人员为了能到郊区去跑客户,特地联合其它银行的信用卡营销人员买了辆二手汽车去开展推销工作。
“做这些辛苦,我们为了拿钱也是不得已。像我们银行,目前80%的员工都采用我这种一人签多份合同的方法,不懂门道很快就会被开除。我们的组长也都清楚,不过他是不会告诉上级的。”
案例二:个贷客户经理,日均余额400万到3600万,方拿800元
湖南人刘青(化名),曾是某股份制银行厦门某支行的个贷客户经理。
2009年12月,还差半年时间就拿到硕士文凭的刘青加入了该银行。
“从2010年1月-6月,我边写论文边全日制实习,不定时加班更是家常便饭,报酬是每个月800元。2010年4月,我因写论文请假11天,当月工资仅有280元。”当事人刘青说。
刘回忆说,2010年初,该行对他们这些新人设立日均400万储蓄存款的转正标准。3个月后,标准提高到600万。2010年6月底,该行以“正式员工名额紧缺”为由,将刘划归为派遣制员工。但转正标准依旧逐步提高,2010年底,600万变成了3000万,个人存款和对公存款都可以。2011年初,标准又提高至3600万。
“事实上,即便是达到转正标准的员工,也并非都可以如期转正。比如我们部门两个女员工,一个达标已一年,另一个达标已半年,行里就是不给她们转正,理由是没有名额。相反,几个新员工连试用期6个月都没到,却陆续转正。这几个幸运儿,要么是领导的亲戚,要么有大把的资源,例如储蓄存款达到7000万之类的。”
据刘介绍,2010年,该股份制银行大力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并给各个分支行都下达了任务指标,所有的客户经理都夜以继日地发放贷款。到了11月的某一天,总行突然下令停止放款。当时,有的客户已经做了抵押,甚至借钱把按揭结清了再去做的抵押,有的客户已经做了阶段性担保要提前放款,有的客户也已经存了保证金。
“我们不得不邀请客户来签订‘合同变更申请书’,将原本利率上浮20%改为上浮30%、50%,或者增加保证金、派生存款,把想要贷款企业的所有客户都转移过来。而我们银行内部,领导给我们开会,说第三季度的贷款营销费用(可以理解为奖金)要打5折,第四季度打3.5折,原因是我们只顾做贷款,却没有让贷款派生足够的存款。”刘说。
等到2011年2月,刘收到了2010年第三季度的营销费用。“本来应该是5000多元的,打折之后,变成了2100。由于我没有完成销售某只基金40万的任务,被扣奖金400元。最终只拿到1700元。”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