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国农业走规模化经营道路风险巨大
(一) 通过土地规模经营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有严重问题
我国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很少,如果单纯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角度看,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立竿见影,再加上前述欧美国家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完美市场逻辑,主流经济学认定减少农业劳动力,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是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方法。多年以前,笔者也曾经被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所迷惑,也错误地认为“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极大地减少农民”。
主张“第三次土地革命”的人说:“农民不可能靠种小片土地致富,他们只有种上1000亩而不是1亩或者10亩土地,收入才有可能大大增加”【见“成都花茶”的《下一个三十年 中国经济引擎》,《经理日报》,2012年2月9日,第4版。】
上述理论的错误在于:
(1)(内容略)
(2)(内容略)
(3)“农业土地规模经营完美市场逻辑”的一个理论前提是,城市化进程会同步消化和吸收因土地集中和土地规模经营而形成的“失地农民―农业过剩人口”。但是,从根本上说,这个理论前提从来就不成立,或者说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在世界近现代史上,各国土地兼并和集中形成的“失地农民―农业过剩人口”从来就不曾被各自的城市化进程所消化,他们或者被城市经济“边缘化”,陷入困境,沦为贫困人口,或者被自己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转移到边远地区,甚至被转移到本土以外的殖民地。二战以后,由于殖民体系瓦解,各国人口膨胀,转移“失地农民―农业过剩人口”的后一条路被完全堵死,大量“失地农民―农业过剩人口”只有涌向城市求生存一条路。
因此,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没有可能大规模向外部转移过剩人口的情况下,人为推进农业土地规模经营,只能迫使“失地农民―农业过剩人口”放弃低成本生活方式及其发展方式,涌向城市求生存,由于主客观因素限止,大多数失地农民很难真正溶入城市经济,其结果只有被城市经济“边缘化”并陷入贫困这一种结局。(内容节略)
(4)(内容略)
(二) 我国土地规模经营正在快速推进
目前,我国农业土地规模经营事实上正在推进之中,有些地方甚至在快速推进。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形类型:
(内容节略)在本质上,我国现阶段大力推进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更多的是代表非农产业资本和地方权力及其利益集团急切向农业领域扩张的愿望。
(内容节略)虽然,社会经济的进步(最先表现为工业化和城市化)会自然推进农业的适度土地集中和适度合理土地规模经营,但是,我国地方政府,尤其是低级别地方政府推进的以“GDP至上”为核心的非理性城市化和以农业企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已将太多的农民逼向了绝境。正因为如此,人们已经很难严格区分并界定,哪些是因为经济进步而带来的社会公正所能够容忍的合理土地集中,哪些是地方权贵、贪婪资本和农村地方势力对农民土地的巧取豪夺。
(三) 地方政府强力推进土地流转的做法令人担忧
(内容节略)为了达到土地大规模集中成片长期流转和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目的,地方政府往往采取一些经济手段甚至“超经济手段”,例如在农业政策、土地流转补偿、转移就业、城镇入户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强有力地影响农民的土地流转机会成本,诱导甚至变相强迫农民就范。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沿用一些传统的行政和经济手段强力影响农民土地流转。(内容节略)
(四) 地方政府错把土地规模经营作为土地流转目的
(五) 地方政府强力推进土地流转风险分析
毫无疑问,农业土地规模经营会大量剥离农业劳动力,但剥离效应究竟有多大,即到底有多大比例农业劳动力会被剥离?这虽然不能一概而论,却可以通过一些个案实证分析作一个大概了解。
1、个案1:成都“汤营模式”的“劳动力剥离效应”
2、个案2:成都市温江的“双放弃”试点
(内容节略)成都温江“双放弃”试点的劳动力剥离情况如下:(内容节略)结果,约有75%失地农业劳动力被土地规模经营所“剥离”。
据说,“(成都)全市660万亩耕地,已有200多万亩进行了流转。”(山水,2012)这个地区已经流转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比例接近三分之一!如果这个数据可靠,那这种土地流转规模和速度着实令人吃惊。
3、“土地换社保”的潜在风险
第一,(内容略)
第二,(内容略)
第三,(内容略)
四、 有关土地规模经营的错误见解
地方政府热衷于大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除了显而易见的经济利益以外,还因为理论上、观念上对土地规模经营存在诸多错误见解。
(一) 错误地认为土地规模经营会增加农产品供给(内容节略)
(二) 错误地认为土地规模经营会提高农户收入(内容节略)
(三) 错误地认为农业经济进步主要表现为土地规模经营(内容节略)
(四) 错误地认为小块土地经营排斥农业机械化(内容节略)
(五) 错误地认为小块土地经营排斥农业产业化
(内容节略)从长期来看,我国完全不可能摆脱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积严重不足的困境,小农经济、小块土地经营、土地家庭经营,在我国将会长期存在,这是我国农业的主流,也是我国最大的基本国情。因此,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只能走日本、韩国、荷兰和我国台湾的道路,那就是限制土地规模经营,在土地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精耕细作来保持地力并吸纳农业劳动力,通过有节制地推广生化技术以节约土地提高产量,通过“农民合作社+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引导广大农户走上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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