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位于惠州大亚湾的中海壳牌石化项目投产在即,这个当时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号称可以拉动500亿的GDP,不仅吸引着石化行业的目光,也吸引着很多开发商和炒房客的眼光。他们看到了一个未来急速增值的风水宝地。
赵美丽说,当时深圳某品牌的地产中介就找到她,邀请她以及其他众多具有投资实力的客户,前往大亚湾参观中海壳牌的项目,并同时“品鉴”一个名为“南山国际”的楼盘。“现在这里的房价是每平方米3000多元,三年以后就会翻一番。”地产中介人士向她许诺。
赵美丽出手在南山国际购买了三套商品房,其中两条为住宅,一套为写字楼,总价为110多万元,赵美丽支付了首付42万元,余款68万元要在一个月内付清。买卖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规定买方应于合同约定时间届满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或与卖方解除双方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逾期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卖方所交房价的10%作为违约金。
赵美丽说,上述合同签订后,她支付了首期款42万元。由于炒房太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赵美丽上了银行的“黑名单”,所以她的按揭一直没有办理下来。有意思的是,此时开发商并没有直接解除合同,而是让她等待,说会帮她想办法处理的。
这一等就是两年多,到今年6月,赵美丽突然接到惠州大亚湾法院的传票,说她被开发商告了,要求与她解除购房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赵美丽没有出庭,8月法院宣判赵美丽败诉,不仅要解除购房合同,而且要支付违约金、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登记费、诉讼费、律师费共计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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