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保公司赔款预估
然而,即便是这样一个在国内市场已属“理想”的费率,参加共保的保险公司依旧难以在国际市场完成临分步骤。
“即便临分费率达到1%,国际再保商也会要求附加500万的免赔条件。”某保险公司再保部人士说,“此外,上海那次事故之后,国内的地铁项目更难分出了。”
2003年7月1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越江隧道区间安全联络通道-旁通道工程施工作业面土造江水与流沙涌入,引起周边地面沉降、3栋建筑物严重倾斜、黄浦江防汛墙局部塌陷,共保此项目的4家公司在仅收取1750万元保费的情况下最终赔付超过7亿元。
于是,是次杭州一号线项目的近9000万保费,除去少部分以乘数分保的形式分给中再公司外,其余部分均被自留于各家公司手中。知情人士表示,由于无法分出,是次工程险设定了每次事故赔偿上限,如物质损害的单次赔偿上限为10亿元。
按来自不同承保公司的相关人士预估,是次杭州事故的损失将远小于上海的事故,剔除路面塌陷的约200万元免赔额,保险公司最终承担的赔付额最多将达到5000万元。按与中再之间约20%的分保乘数计算,承保份额较大的人保、平安和太保最终买单的金额分别将达到约1600万元、800万元和800万元。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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