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分析,加入再担保中心带来的实际效益,主要体现在民营担保公司身上。“六家民营机构在加入再担保中心后,资信等级将被提高,成为银行认可的合作单位,意味着拥有大量业务扩张的机会。而担保中心和高新投都属于市政府下属的担保机构,本身已经在银行拥有最高资信等级AAA级,此次列位对它们的实际作用不大。”他不讳言,民营担保公司如果抓住这一机遇,将有望与其他担保公司拉开距离,“深圳民营担保机构座次有可能出现变化。”
银行踊跃,“631”模式将风险悉数转移
“反应速度慢了一拍,只好等下一批。”北京银行工作人员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北京银行在这次竞逐再担保中心的合作机构中,以微弱的劣势被淘汰。
记者翻查几个版本的《再担保章程》时发现,章程对银行数量的规定从去年“成员银行数量不低于四家,不超过八家,公开遴选择优”到今年的“成员银行数量不低于四家,不超过十家,公开遴选择优”,再到2月28日再担保中心最终揭牌的时候,银行成员已经增加到了16家。可以想见竞争激烈程度。
在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合作中,一向是担保公司求着银行拿信用额度给企业放款,很少有银行如此积极主动。为什么此次银行一反常态?
“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没有风险,却能保证收成。”通银董事长张滨一语道破。
按照再担保中心的赔偿原则(2009年1月版,下同),再担保为担保公司分担风险比例原则为40%,依成员担保机构和受保企业信用等级、所属行业可在30%—60%之间浮动。
在实际执行中,再担保中心、成员担保机构、成员银行的分险比例有6:3:1或5:4:1两种模式。在担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贷款企业属于市政府重点扶持产业的情况下,按6:3:1模式分配风险,其他按5:4:1分配。据悉,中心运作之后,5:4:1将朝着6:3:1的方向过渡。
不管在哪一种模式中,银行都只承接10%的风险。而这10%的风险,银行还可以通过要求贷款企业提供抵押物来转移。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经过再担保的贷款属于“优质项目”,在完成放贷任务的压力下,竞争至此便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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