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工作正加紧进行。26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会议还提出包括核实处理债务、分类清理规范平台公司、加强放贷管理和制止违规担保等四项措施。
早在今年2月,相关部门就在各省市负责人间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文件初稿进行意见征求,然而时间过去了三个多月,正式文件却迟迟没有出台。一些人士认为,从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来看,上述规范文件的框架可能已基本形成,近期有望出台。
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债务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此前,银监会结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已加大了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的管控力度,并警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新项目贷款发放将受到严控。
银监会要求,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流程,将平台公司的“项目包”打开及分类处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全面自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贷款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重组和保全措施。对于借款主体合法性不充分的贷款,应在延续原有借款主体偿还责任的同时,及时增加新的偿债主体,确保借款主体与项目承建主体、项目现金流所有者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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