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36条”颁布至今已经两月有余,受益于此哪些领域最可能成为“新36条”落地的突破口?向来嗅觉敏锐的温州民间资本已经开始“突围”。
一个月以前,就在“新36条”颁布一个月之后,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下称“民资中心”)悄然成立。
温州市委副秘书长谢浩表示,民资中心是经温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集聚民资,服务民企,提升产业”的民间资本服务机构。而现场最高级别的领导,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称,这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有利于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近一段时间,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等发起的农村小额贷款、央行颁行的网络电子支付第三方牌照审批开闸等,同时涌现。看起来,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颁行,民间金融创新有极大可能成为“新36条”落地的突破口。
“民间创业板”
2月25日温州市“两会”期间,温州市市长赵一德在市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扫除人为障碍,组建民资中心,鼓励和保障民间资本顺畅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
不得不说,赵一德的报告十分及时。
长期以来,温州市的民间资本极其活跃。受惠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实业累积和后来全国各地的炒房、炒煤收益,据温州市银监会的匡算数据,温州民间资本高达6000亿元之巨。而温州市2009年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末温州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共5352.44亿元,至少有近700亿元的游资长期流转于温州地下钱庄或者散落于全国各地的炒房团、炒煤团中。
2009年,受困于山西省煤炭整合的“国进民退”、阿联酋迪拜的炒楼被套,温州民间资本进入静默期,苦苦寻找出路。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温州市的贫富分化相当明显,即便在温州比较繁华的龙湾区,也能看到高楼林立间的低矮老屋。
“为资本找项目,为项目找资本”的民资中心的出现可谓应运而生。
当然,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温州游资数额虽大,但向来喜欢快进快出,追求高额回报。希望引导这部分资金投资于回报周期长的基建、金融等领域,对他们有多大的吸引力,很难说。况且,政府希望引导地下游资浮出水面,但地上的监管和纳税同样程序众多、利润降低,温州民资是否愿意就此接受阳光雨露的滋润,将直接决定民资中心的真正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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