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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媒体报道:针对拟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电动摩托车国标”,中国自行车协会已递交“延缓执行”申请,昨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将于今日看到他们的申请书。
据其介绍,“延缓执行”申请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电动摩托车国标”允许电动摩托车开上机动车道,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骑车人有生命安全危险;制定单位虽吸收了部分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企业,但这些企业的规模、影响力、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并不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全国电动车十大知名品牌及销量前十位的企业均未入选;“电动摩托车国标”不应与10年前、正在修订中的“电动自行车国标”无缝对接,导致电动自行车行业失去生存和发展空间;“电动摩托车国标”,是强势利益集团即“摩托车集团和摩托车行业”,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等。
“距离电动摩托车国标实施,只有25天的时间”,陆金龙说,由于国家标准委员会今天才会看到他们的申请书,所以,何时能接到官方回复还是一个未知数。
他表示,电动摩托车国标的制定过程,相当于一次立法过程,所以,向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执行”申请,是他们目前唯一能采取的自救方法,“如果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裁定,仍按原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国标,或者是到了明年1月1日,还没有接到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回复,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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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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