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中国加入GPA的成本收益分析,或者叫利弊的分析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启动这样的谈判程序,是不很成熟的。”曹富国认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立法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构建合法的贸易壁垒,在我国加入WTO之后为民族产业提供合法的保护。
我国出台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被美方认为是对进口产品的歧视,美国企业要求中国取消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商务部亚洲司司长吕克俭在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时表示,“不管是日本企业,还是亚洲等其他国家的企业,只要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企业都视为中国企业,他们产品也视为中国制造,在这方面对所有外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
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认为,自主创新的目的是培育和扶持中国自主的幼稚新兴产业,包括一些地区对中国尚处于成长初期的高科技产品实施“政府首购制度”。
在他看来,如果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对境内企业一视同仁,自主创新产品的生产主体是来华投资的美国企业,既混淆了“自主”的主体界定,幼稚新兴产业也将Cye.com.cn府公共物品采购不能分担幼稚新兴产业初始阶段的“沉淀成本”,而为境外跨国公司创造超额利润,不仅纳税人权益得不到保障,国家和产业安全也将受到伤害。
“启动加入GPA谈判最根本的战略是建设好中国自己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以此来促进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没有国内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所有的谈判成果都将落空。因为不但在本土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中会失利,你也不可能赢得国外对我们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上的胜利。”曹富国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