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传统出版单位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目前,在新媒体、新技术的推动下,全球出版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数字化转型。然而出版单位和新闻单位自主研发的却很少。这主要是由于新闻出版业多年从事的主要是内容生产,传统的编审校已成为习惯性工作。出版单位的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都集中到业务方向上,对于技术的研发投入和积累都非常少,仅有的技术人员也多半是负责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对于与主板业相关的高新技术研发严重缺失规划和投入。
3.数字内容资源编校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相关规定对数字出版内容编辑职能语焉不详,所以数字内容提供商对于自身的编审职能缺乏认识和重视。他们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也自然乐得将编审环节能简则简。能进行自我编审规范的数字内容提供企业少之又少,编审缺位已然成为一个行业通病。编审缺位主要表现为编审环节简略、编审队伍的专业性不强等。
当然,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决定了数字内容提供商要对作品进行类似于传统出版渠道的编审环节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发布的数字内容可以完全脱离编审环节,尤其是在避免基础性错误和发掘有价值的作品等方面,编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仍然脱节
目前,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无论从市场还是技术领域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而数字出版人才对于当今出版企业来说越来越成为企业转型的密钥。但是,今天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我们的数字出版人才严重匮乏,我们对数字出版的准备严重不足,我们的出版教育与出版产业严重脱节。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数字出版企业在实践操作中的新数字技术是由国外一些公司提供支持的,而出版企业本身对国内已有出版专业的高校信任度不高,缺乏合作,并且由于高校老师多是转专业的师资来源配置,导致与业界的联系较为薄弱,使数字出版教育与业界发展不能同步,因此造成严重的产、学、研结合度的断裂,为以后的发展中由于人才的参差不齐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埋下了隐患。
5.版权问题依然面临挑战
3G时代的版权保护面临极大挑战首先是因为部分网民缺乏尊重权利人劳动成果、自觉抵制盗版的意识。另一方面,版权权利人也缺乏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让网络侵权案件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权利人往往对侵权行为采取放任或无可奈何的态度。部分权利人甚至默许一些知名度较高的网站盗版使用自己的作品,以此提高自身知名度,助长了网络侵权行为。
6.体制机制改革仍需继续推进
数字出版产业的飞速发展,致使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有些滞后。从互联网期刊出版方面看,在我国期刊出版政府许可制度之下,网络期刊没有国家标准刊号无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国家应尽快制定网络期刊刊号管理制度,去除障碍,以促进网络期刊,特别是学术期刊得到快速发展。从按需出版与数字内容资源整合方面看,按需出版需要出版内容数字资源库的支撑,为了提高出版效率,按需出版的数字内容资源库应该与传统出版以及其他类型的数字出版实现跨媒体整合。而我国的出版管理是以介质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网络、电视等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出版单位要实施跨媒体战略,对同一选题可能需要进行多次申报,这无疑增加了跨媒体出版的难度。这些都表明,推进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是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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