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失业人员可获补助
用人单位录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责任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比照失业人员本人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就业补助。被录用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未完期限给予保留。
对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新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1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2年期满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企业裁员20人需向工会说明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通过职代会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Cye.com.cn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企业裁减人员超过100人以上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就业困难人员可领培训生活补贴
对参加培训周期在200课时以上工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对服务型、商贸型企业招用本县(市)区户籍劳动者就业的,对其招用员工可给予一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的专业工种,培训补贴的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800元(含1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昆明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和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可申请参加职业培训。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不超过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不超过上述补贴标准的6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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