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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就业促进法》


cye.com.cn 时间:2008-9-1 15:16:38 来源: 作者: 我来说两句
       岳建景:是有一个新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市区户籍(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高新区虎丘区)的自主创业人员中,符合规定的4类人群才能享受。

  具体包括:在领失业金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40周岁、男48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长期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无单位就业经历,经创业培训合格,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和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

  嘉宾访谈《就业促进法》的“民生”效应

  就业问题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两位嘉宾认为,对劳动者而言,《就业促进法》使经过实践检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以及各项资金投入法制化,它的实施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更公平的就业环境和更实惠的扶持政策,其影响包括:产生大量就业岗位,劳动者的选择余地更大;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享受到政府制定的一些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实惠;劳动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可以得到政府包括公益性岗位在内、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的就业援助服务等等。因此,从惠及百姓的程度来看,这部法律是一部重要的“民生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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