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留情,你死我活。最近几周,中国互联网主要竞争者之间的紧张局势已经升温到了危险的程度。比如,互动娱乐提供商盛大网络公司指控搜索引擎巨头百度公司侵犯版权,网上即时通信业巨头腾讯公司和反病毒公司奇虎360,围绕侵犯用户隐私权的指控,相互封锁对方的在线产品和服务。不过这些争斗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这几家企业的业务规模非同寻常。但这些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偷偷摸摸的行为在这个行业内已是稀松平常。
如果要找一个类比的话,不妨回想一下19世纪加利福尼亚州“淘金热”(Gold Rush)时期那种无法无天的岁月。互联网创业企业家就是当代的“探矿人”,在一个广阔的蛮荒之地声明自己对某些地域的所有权,在这样的地方,很少见到司法长官的身影。“中国是一个成长速度非常快的经济体,在过去的20年中,这个国家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你甚至可以说,他们还没有时间建立广为接受的道德规范和商业惯例。”北京迈博瑞咨询有限公司(Marbridge Consulting)的执行董事马克·纳特金(Mark Natkin)谈到。“在中国,人们怀有某种‘淘金热’和‘抢占地盘’的心理。”
他认为,不稳定的监管环境是造成这种心理的部分原因。在线视频、博客以及社交媒体业务,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就从不受监管的商机,变成受到严苛监管的服务项目。“有些人已经亲历了法规的变化,在这种环境中,昨天的商机今天就可能烟消云散,因为政府会在一夜之间改变规章。”他谈到。“这种状况培育出了极为短视的挣钱观念,因为能赚钱的时期很短,所以,人们就会去寻找捷径。”
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美国,尽管中国这一市场的收入相对还很少。然而,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随着互联网用户群体的稳定增加,这个国家已经成了一个“金矿”。在这里,为了赢得并保卫地盘,企业正在奋力拼争。
罗思国际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Rouse)在北京执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提姆·史密斯(Tim Smith)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在中国,公司的主要激励因素就是‘抢占地盘’。因为这是一个无情的商业环境,所以 ,为了获得商业领地,它们无所不用其极。”史密斯曾代理唱片业客户诉讼中国的两个主要搜索引擎百度和雅虎中国的案件,他谈到:“就像任何面临同样情境的公司所做的一样,面对指控它们的商业模式侵犯他人权利的任何诉讼,它们都会竭尽全力阻碍立案、延宕进程,并为自己尽力辩解。”
对于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公司来说,中国同业的这种行为制造出了一个艰险而且难以宽宥的地域。eBay、亚马逊公司(Amazon)和雅虎公司(Yahoo)等西方知名企业铩羽而归,包括谷歌公司(Google)和MSN在内的其他企业则在与当地的竞争者苦苦拼争,而YouTube、Twitter和Facebook等公司却被中国的法规和“中国防火墙”(Great Firewall)挡在门外。虽然有些企业可能因为运作环境的问题感到委屈,不过,它们的失败或许也可以部分归咎于它们的固执,以及商业模式未能适应中国的实际。
如果一家公司的经营理念是“只要将适用于其他市场的规章和体系照搬到中国来即可,那么,你很可能会以失败告终。”设在北京的咨询顾问机构易观国际(Analysys International)的总裁于扬(Edward Yu)谈到。“但是,如果你能稍稍适应这个市场,那么,你依然可以利用某些方式提高自己的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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