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寿险产品的复杂性导致相关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比较滞后。因为寿险商品可能跟保险和银行是不太一样,银行一般都是柜台销售,只有存款和取款这样一种比较单一的业务。寿险的一些业务,比如重大疾病保险或者是一些年金的保险、养老的保险等等这些,都是需要一些营销员去推销,相对于证券和银行的业务来讲,它是不需要推销的,他是客户自主的一种选择,保险确实需要营销员去推销,去讲解保险的条款的含义,甚至需要帮助一些,需要特定需求的,比如家庭的保险的组合或者是投资连接的这样的一种组合,需要营销员或者专业人士对于保险产品进行详细的讲解,这样一种人性化的或者个性化的这种差异化比较大的销售的这种产品的内涵的,内在的这种特性,它是网上在保险业进行网上销售这种标准化的这种行为存在的比较大的这种差异,因此在寿险方面它的复杂性在网上只是简单的条款、费率的这种标准性质的这样一种宣布、公布,可能远远满足不了客户对于这种产品的真实的了解和讨论。这就是公司层面来看。
二、政策层面
1、目前各保险公司与各类第三方网站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模式的种类众多,对第三方网站如何进行资质认证?如何依法有效管理?亟待统一规范。
2、网上保险产品费率的政策还没有放开。与传统的销售渠道相比,价格的优势远远没有体现出来,因此对客户的吸引力不强。
3、电子保单有效性,法律定位还比较模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还有缺失。
三、信息安全
从信息安全角度看,保险电子商务系统与公司内部、外部众多系统存在的在线链接,或者浸透式的链接,彼此之间,因销售、支付、入账等业务交易环节,尽管采取了种种安全措施,但是信息交换或多或少,直接或者间接都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大的开放环境下完成的,所以不可避免存在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风险,进而带来了支付和客户数据,第三方CA认证管理等风险点。
针对这些问题,保监会目前对于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面提出了以下的主要任务。2009年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仅占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0.7%,明显低于全球5%的平均水平。跟美国目前已经达到20%的保险电子商务市场的份额来比较差距更加明显,所以面对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水平低,差距大等客观现实,保险业正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今年5月提出的主题就是保险业务与电子商务,所以,对保险业的电子商务也做了积极的探索,积极的研究和讨论,也做了有效的交流。在这方面我们保监会一直在力推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近阶段重点开展以下任务:
第一、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研究建立网上保险一站式服务。通过对新技术的关注和跟踪研究,力图以科技创新带动保险电子商务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将网上保险从主要侧重销售延伸至于实现核保、核赔、后期服务等全过程,让客户享受一站式的保险服务。
第二、加强对网上客户群体的研究,将潜在的客户转化为真正的客户来源。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认真分析研究网上潜在客户群体的消费习惯,风险偏好,保障水平,上网习惯,职业分布,收入水平等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设计保险产品,优化投保的程序,增强客户体验,增强产品的供给,扩大保险覆盖面,实现网上保险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将网上潜在客户群体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的保险客户群体。
第三、着力改善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保监会将适时出台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旨在对保险电子商务的基本功能、电子渠道、服务规范、服务流程、交易活动的安全性和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规范性的要求,以促进保险电子商务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机遇挑战并存,我通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保险业一定能够抓住互联网经济机遇,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安全的网络保险服务。 (本文根据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 于玫 在第四届中国电子金融发展年会2010中国新金融论坛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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