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咨询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这么一类老板:创业多年,打下一片江山。企业是越做越大,当年的创业伙伴却成为老板的心病,这帮“老臣”多为企业的创立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企业的发展,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高,常常是副总经理、总监一级的高层管理人员,事易时移,他们的能力已跟不上企业的发展,虽不能说“尸位素餐”,但也阻挡了有能力的新人的“仕途”。
面对这种情况,一把手往往陷入两难的处境:一方面,这些老臣资历深、功劳大,不给一定的职位于情于理似乎说不过去,处理不好还会背个“卸磨杀驴”的名声,也让后来者寒心;另一方面,这些人的知识和能力难以胜任他们的“高位”,新人多有不服,“能者上、庸者下”成为一句空话。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赵民在其“企业人才危机周期”理论中,把这种情况形象地表述为“低级人才高位使用”。
如何对待功臣?古人自有一套理论,《资治通鉴》中就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上谓泌曰:“今郭子仪、李光弼已为宰相,若克两京,平四海,则无官以赏之,奈何?”对曰:“古者官以任能,爵以酬功。…夫以官赏功有二害,非才则废事,权重则难制…莫若疏爵土以赏功臣,则虽大国,不过二三百里,可比今之小郡,岂难制哉!于人臣乃万世之利也。”上曰:“善!”
唐安史之乱时,郭子仪、李光弼两员大将为匡扶唐室、平息叛乱立下了汗马功劳,毫不夸张地说,这两人对唐王朝可谓有再造之功。这不,仗还没打完,皇帝就犯愁了:郭李二人都是宰相,这官已经当到头了,再若立功,“则无官以赏之”——总不能封他们当皇帝吧。正当皇帝犯愁的时候,李泌进言“官以任能,爵以酬功”:官职不是奖品,有能力的人才能当官,有功劳的人应该得到的是爵位而不是官位。李泌对朝廷以往以官赏功的政策是有微辞的,他分析道,以官赏功有两大弊病,一则,如果有功的官员被任命到他不能胜任的位置上去,会误事;二则,若功臣功高权重,会难以制约。
“官以任能,爵以酬功”的理念,并非李泌的首创,我国古代的“官”和“爵”是相对独立的两套系统,官位代表的是权力;爵位象征着待遇和荣耀,直接和俸禄和封地相关联,而且往往可以世袭。最早的爵位据《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爵位被古代帝王用以封赏功臣亲信。
以清代为例,爵位分为爵位分宗室、功臣两种,功臣世爵的品级直接和俸禄相对应:
功臣世爵 |
俸禄(岁支俸银) |
一等公 |
700两 |
二等公 |
685两 |
三等公 |
660两 |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 |
635两 |
一等侯 |
610两 |
二等侯 |
585两 |
三等侯 |
560两 |
… |
… |
云骑尉品级世职 |
80两 |
——乾隆十六年定制
而官位等级则完全是另外一套体系,和仅仅作为一种待遇象征的“爵”不同,官员是要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并享有一定权力的。但对比“爵”和“官”的俸禄,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清代文职官俸计分十等:其中最高的一品岁俸银180两,禄米180斛;最低的从九品兼未人流31两5钱,禄米31斛半。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最高品级的一品大员,若没有爵位,其俸禄还不如级别较低的男爵。功臣世爵们完全不用担任任何官职就可以享受比官员们还要优越的生活——这就是对他们忠诚和功劳的奖赏。
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历代成功的君王,都颇有些共同之处,其中至少应包括:任贤用能、赏罚分明。而要使这两者不致矛盾,官位和爵位相分离的体系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贤能而又有功劳的人当然可以出将入相、高官厚禄。可很多忠心耿耿、有功劳、有苦劳的人,才能却并不突出,对这种人应该赐爵而不拜官。
暂且不论世袭爵位制度导致功臣后代不劳而获、腐朽堕落的问题(那是另外一个话题),这种“官以任能,爵以酬功”的理念颇为符合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比喻:古代的官位体系对应着现代企业中的职位体系;古代的爵位体系对应着现代企业的薪酬待遇体系。 “官以任能,爵以酬功”换作企业管理的语言来说,就是,企业在职位任命时应该主要考虑员工的能力素质;对于有功劳(业绩优秀)的员工,应该给与他们相应的薪酬待遇,而不是更高的职位。
但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管理者们往往混淆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最典型的现象就是走进了“以官酬功”的误区。我们在很多企业看到,在岗位竞聘的时候,员工以往的工作业绩(或者贡献、功劳等)被当作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考虑标准。这样就导致那些劳苦功高(而不一定是胜任岗位)的员工因为年功累积,被一步步推到他不能胜任的岗位上去,这对于企业、对于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我们前面谈到的“低级人才高位使用”的问题也是这种误区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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