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工会三大日本企业管理的“神器”随着地震再次冲进我们视野的时候,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思考?
以大企业为代表的日本企业经营管理之道,带有“哲学”色彩,这是管理界的共识。这种色彩,通过日本的企业管理理念、制度、机制体现,而以微观管理层面的内容来讲,最为突出的当属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尤其是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工会三大构成。它们也被称为日本企业管理的“三大神器”。
那以这三大神器为代表的日本企业管理之道,在劳资关系上呈现什么特点?如何为日本企业韧性发展助力?又可以给中国企业哪些借鉴?《商学院》带着这些问题访谈了劳动关系和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
正能量之源:管理的“三大神器”
日本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三大神器,基本上都是在二战后开始建立并完善,并由于对战后日本经济腾飞贡献巨大,而被冠以“神器”、“支柱”之名。三大支柱还有一项共同点,便是集中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精细界定企业和员工的劳资关系。
用常凯教授的概括来讲,日本的劳资关系可称之为“家族式”的劳资关系。首先日本人认为企业是一个家庭,老板就是家长,家长肯定会考虑员工的健康成长和工资福利,员工只需要好好干活,大家庭好了,家长自然会给员工涨工资涨福利。
其中,“终身雇佣制”正是基于“有恒业者方有恒心”的心理,企业创造类似“家”的环境,以培养员工的集体意识,服务于企业持续、稳定经营。最初,这项制度由松下公司创始人松下幸之助提出:“松下员工在达到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不用担心失业。企业也绝对不会解雇任何一个‘松下人’。”随后,该经营模式被无数企业仿效。
常凯教授称:“自上世纪80~90年代以来,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开始明显受到市场化和全球化影响,劳动者派遣在日本也发展起来,人员的流动性也开始变大。但是,无论是日本的相关法律,还是企业管理的理念,在延续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一点上都没有变化,企业依然希望保持长期雇佣、排斥人员频繁流动。”
年功序列工资制20世纪50年代在日本广为流行,实施之初产生的效益显著,特别是最大限度稳定企业雇员,增强雇员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这一制度的弊端开始显现,最严重的问题是工资收入不能反映雇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绩效,也不能充分反映职务或岗位特点,使雇员之间缺乏竞争力。于是,日本企业近年开始对其实行全面改革,将单一的年功工资改变为多元结构工资,主要包括:提高职务工资和能力工资在基本工资中的比例;削弱年功因素,把无限期凭年功提薪改为一定年龄内凭年功提薪。
至于日本企业内工会,常凯教授表示其也经历过不规范的早期阶段,“主要是20世纪20~30年代日本经济原始积累时期,当时日本企业劳资矛盾也很严重。二战时期由于战时体制和政府严格限制,劳资矛盾显著淡化。战后则由于美国主持其制度民主化和立法,劳资关系体系的法律框架如《劳动标准法》、《工会法》等都与美国很相似,但具体运作模式则带有鲜明的日本特色。在以终身雇佣、年功序列为标志的企业文化里,工人和工会对企业的依附程度非常高,工会也被认为是家族的重要成员,其作用在于保持劳资平衡,实现企业和工人共同发展。”
所以,日本企业工会与企业、工人一起,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是中心,因为企业垮了工会、工人也就不可能存在。而企业所处角度是,没有平衡的收益保证,工人就会丧失购买力,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和经济活力也便是无源之水。除此以外,日本企业工会有别于行业和产业工会,限于企业内部成员中科长以下的职工,但不分工种。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