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些对总部连锁体系的依赖度不高的加盟商,在学习到了盟主的经营方式,在经营中获得收益以后,由于其财务与盟主独立核算,很容易向盟主隐瞒其财务状况。另外,盟主这个“师傅”将加盟商培养起来,很可能在当地培养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市场风险,很多风投更青睐直营连锁企业。
标准三,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店的掌控能力。在目前国内很多连锁企业,总部和加盟店的关系主要是依靠一张简单的合同在维持,总部对加盟店没有什么有效的约束和控制手段,导致相当一部分加盟店出了很多负面问题。“国内很多连锁企业总部和加盟店的合同,只有简单的几页纸,这怎么行?”麦当劳中国区原高级副总裁、香港鼎晖顾问公司总裁赖林胜告诉笔者,他曾经代表麦当劳在国内签订过三百多份合同,合同越签越厚,就是为了防范类似事情的出现。
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店的控制方法主要有:品牌使用权控制、产品控制、IT系统的控制、客源的控制,等等。很多成熟的连锁企业总部,把上述内容作为加盟的前提条件,并把这些内容清楚、明确地写在了加盟合作协议中,从而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自己对加盟店的控制。有时,总部对加盟店的控制是通过服务的形式来进行的。
可以发现,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店的控制手段越多,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店的掌控能力就越强;相反,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店的控制如果仅仅是依靠一张简单的合同,那么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店的掌控能力就越弱。不同类型连锁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不同发展阶段来采取相应的那种模式来扩张企业。
事实上,整个连锁体系的扩张是连锁企业总部综合实力和控制能力的输出,取决于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团队、资金、技术、管理和所处市场。连锁企业总部好比是整个连锁体系的“地基”,这个“地基”决定着整个连锁体系的规模、质量和未来。而连锁体系的直营连锁模式好比是连锁企业总部“自己复制自己的能力”,而特许加盟连锁模式实际上是连锁企业总部“自己和别人一起复制自己的能力”,只有同时拥有这两种能力的连锁企业,才是最优秀、最有前途的连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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