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十年磨一剑”
2000年4月
证监会报送创业板请示,同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板。
2001年11月
创业板计划开始搁置,此后一搁就达5年。
2006年下半年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适时推出创业板。
2007年7月
深交所称正紧张筹备创业板。
2008年1月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争取在2008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证监会将单设创业板发审委员会
IPO办法公布,5月1日起实施,将陆续发布配套措施;首批公司上板至少还需3个月
昨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IPO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有关方面随后将推出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建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这意味着筹备了长达十年的创业板,将可能在随后几个月中正式推出。
配套措施将陆续发布
创业板市场从1998年首次被提及,迄今已历经了十余年时间。2008年,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IPO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经过一年多的意见征求之后,于昨日凌晨正式发布。
在创业板的定位上,证监会负责人昨日指出,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
据悉,IPO管理办法发布之后,证监会还将在随后陆续发布创业板公司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格式,修改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改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深交所将陆续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业务规则,并对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培训,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和投资者介绍创业板特点和相关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创业板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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