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定位合适”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昨日表示,从门槛上看,创业板定位为成长企业后期是很准确的,在这一阶段之前,是创投资金做的事情。
左小蕾说,国内创业板的门槛无法与国外相比较。比如纳斯达克市场,就曾经把一些没有成长起来的企业包装上市,但后来的IT股泡沫说明其中风险很大,2000多家公司下市。“没有把握准确,就会带来这样的问题。”她说。
创业板将对投资者“设门槛”
2008年,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在一次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创业板的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企业,二是投资者,因此要给两者“设门槛”。昨日正式发布的创业板IPO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公司上板发行门槛上没有变化,最明显的调整是首次明确了合格投资者制度。
合格投资者制度首次明确
此前一直被提及的合格投资者制度,被正式写入创业板IPO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的收益和风险都高于主板公司,因此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总则中增加一条“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所谓合格投资者制度就是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经验的投资者才能进入创业板市场投资。市场人士寄望这一制度能抑制国内投资者中盛行的炒新热在创业板出现。但目前,与合格投资者相关的门槛和细则要求尚未出台,股指期货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制度,也仅只是在设计之中。
证监会负责人指出,“不是说不让老百姓投资创业板,但要防范风险”,这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针对不同投资者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的通行做法。
将建立创业板的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此前表示,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个“用心良苦”的制度安排,“合格投资者制度也是不断变化的,并非定下来之后永远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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