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有补助
发展软件业,人才支撑是关键。相较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福建省在这方面并不占优。《意见》对加快软件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优惠政策。
对重点软件企业引进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国际、国内软件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军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海外引进人才的创业项目补助150万元,国内引进人才的创业项目补助1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等,资助人数每年3至5人。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省相关部门评审,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补助人数每年30人,每人不超过10万元。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闽首次购买自住房,除设区市补贴外,在其为企业服务期内,省级财政按购房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或学龄前教育)由所在地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专家荣誉选拔;享受“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有关优惠政策。
建立软件企业优秀骨干人才培育机制,有计划地培育一批软件企业管理、经营和技术优秀骨干人才,对在软件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年应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额不低于3万元的优秀骨干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对优秀骨干人才所承担的软件产业化项目予以优先立项,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80万元资助,资助人数每年不少于20人。
优秀骨干人才参加境外高级培训,列入省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计划的,给予50%的培训费用补贴,每年补贴100人,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外事、公安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赴境外专项培训的相关手续。
优秀骨干人才享受“海西创业英才培养计划”有关优惠政策。省政府每三年组织一次“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评选活动,每次评选30名,对获奖人员给予表彰和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
此外,支持省内软件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实训基地,省级财政给予软件企业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人均补贴不超过3000元。支持培训机构开展软件业急需紧缺人才培训,推进“万名软件适用人才培训工程”。对年实际培训学员5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授予“福建省软件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称号;对年培训学员中有400人以上与软件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培训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